北海市银海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编制说明

北海市银海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编制说明

北海市银海区水土保持规划

(2020~2030年)编制说明

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海 2022年1月


北海市银海区水土保持(2020~2030年)编制说明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党的十九大就生态文明建设从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提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顶层设计,并在视察广西时提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示美丽形象的发力点”,这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银海区必须进一步发挥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防治进程,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和水利部 《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北海市银海区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推动银海区范围内水土流失地区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单位广西北海水电勘测有限公司根据银海区现状数据编制了《北海市银海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

二、银海区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情况

根据2021年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20年)》统计资料(统计数据为2020年数据),银海区水土流失总面积为48.9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9.05%,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42.31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6.45%,中度水土流失面积为4.69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58%,强烈水土流失面积为1.14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33%,极强烈水土流失面积为0.64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31%,剧烈水土流失面积为0.16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33%。

目前银海区未设置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等专门的水土保持机构,区内水土保持工作由北海市银海区农业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2020年银海区本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1个,市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个,本级接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并出具备案回执6个。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北政布〔2018〕4号),银海区不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银海区的福成镇、银滩镇、平阳镇属于北海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北海市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及银海区统计资料,截止2019年,银海区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2.19hm2,建设基本农田650hm2,防护林325.86hm2,经果林76.33hm2。

三、规划目标

规划时段: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规划重点为自治区和北海市公告的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银海区不属于国家级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也不属于自治区级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北政布》(〔2018〕4号),银海区福成镇、银滩镇、平阳镇为市辖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规划目标:根据《北海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结合银海区实际情况,制定规划目标如下:到2025年,全区水土流失率控制在6.39%,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29.32%,林草覆盖率达到20.00%以上,林地质量明显提升,崩岗治理率达到13.38%,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20万t,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70%,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率达到50%,水土保持验收率达到50%。。

到2030年,全区水土流失率控制在3.53%,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1.03%,林草覆盖率达到25%以上,林地质量明显提升,崩岗治理率达到98.00%,坡耕地治理率达到51.17%;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30万t,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率达到80%,水土保持验收率达到80%。

表1 规划控制指标表

序号

指标

现状值

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

备注

1

水土流失率(%)

9.05

6.39

3.53

2

水土流失治理率(%)

29.32

61.03

3

林草覆盖率(%)

14.14

20.00

25.00

4

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万t)

1.20

1.30

5

崩岗治理率(%)

13.38

98.00

6

耕地治理率(%)

51.17

7

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

70%

90%

8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率

50%

80%

9

水土保持验收率

50%

80%

表2 分乡镇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单位:hm2

序号

乡镇

近期治理面积

远期治理面积

合计

1

银滩镇

0.21

/

0.21

2

侨港镇

/

/

/

3

平阳镇

396.85

/

396.85

4

福成镇

1038.00

1551.82

2589.82

合计

1435.06

1551.82

2986.88

四、水土保持区划及总体布局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银海区属于一级区的“V-南方红壤区(南方山地丘陵区)”,二级区的“V-7-华南沿海丘陵台地区”,三级区的“V-7-1r-华南沿海丘陵台地人居环境维护区”。

银海区属于县级行政区,下辖银滩镇、侨港镇、福成镇、平阳镇四个镇,整体属于滨海平原地貌,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和《广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的基础上,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考虑行政区划的完整性,本次区划引用《北海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水土保持区划结果,即将银海区划分为:北海沿海台地轻度水蚀防治区。

根据水土保持区划结果,银海区属于北海沿海台地轻度水蚀防治区,其水土保持功能主要有:人居环境维护、水质维护、土壤保持等。银海区的水土保持需求主要是生态环境维护、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因此,水土保持措施方向为:发展林草植被,保护土地资源;实行封育治理,恢复退化植被;减少面污染,维护水质,保证饮水安全;开展小流域治理、崩岗治理及坡耕地治理,保持土地资源。

(1)预防措施

加强封育保护,加快植被恢复,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库集水区水源涵养林保护,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大力保护现有天然林和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

(2)治理措施

发展水保林、经果林,加强生态林建设,逐步改善林分结构,发展乡土树种,提高林地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功能;人口密集区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源和饮水安全;在区域内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注重沟道和崩岗治理。

(3)监督监管

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预防人为的水土流失。宣传、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布设相应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监管力度,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注重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进行预防保护。

五、预防规划

(一)预防范围

①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

③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④25°以上陡坡地

⑤25 度以下、5°以上的荒坡地

⑥林木采伐区

(二)预防对象

预防对象指在预防范围内需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等,主要包括: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以及覆盖度高的草地;受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区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湖泊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等其他水土保持设施。

(三)预防措施

包括保护管理、封育、治理、生态补偿及能源替代等措施。

(四)预防重点项目

本规划预防重点项目为饮用水水源地预防保护,银海区共选取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计11个水源地预防保护区,总面积32.7734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1.273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31.50km2。

表3 银海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预防重点项目表

序号

水源地

近远期

综合防治面积(km2)

预防面积

治理面积

小计

1

牛尾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近期

28.78

3.92

32.70

2

福成镇海陆村海陆水源地

近期

0.0078

/

0.0078

3

福成镇端田村范包底水源地

近期

0.0078

/

0.0078

近期小计

28.7956

3.92

32.7156

4

福成镇大坎村三家水源地

0.0078

/

0.0078

5

福成镇大坎村白沙水水源地

0.0064

/

0.0064

6

福成镇大坎村小坎头水源地

0.0072

/

0.0072

7

福成镇西村北侧水源地

0.0078

/

0.0078

8

福成镇红境塘村红旗四队水源地

0.0060

/

0.0060

9

福成镇宁海村宁海水源地

0.0074

/

0.0074

10

福成镇畔塘村畔塘水源地

0.0074

/

0.0074

11

福成镇山梓村山梓水源地

0.0078

/

0.0078

远期小计

0.0578

0.0578

合计

28.8534

3.92

32.7734

六、治理规划

(一)治理范围

规划主要治理范围包括以下几点:①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②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③水土流失程度高、危害大的其他区域。

(二)治理对象

银海区目前重点治理对象为以下四种:一是坡耕地;二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小流域;三是侵蚀量大,危害极为严重的崩岗;四是水土流失严重的生产建设项目;五是侵蚀沟沟坡,规模较小的重力侵蚀坡面、侵蚀沟道、山洪沟道、支毛沟等其他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严重区域。

(三)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坡耕地治理:坡耕地的治理主要是对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坡耕地,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将坡耕地改造为梯田、梯地,同时配套修建各种蓄排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等。

小流域治理:针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坡度、不同地区水土流失的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行工程措施、林草措施与封育治理措施相结合,以各行政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形成完整的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崩岗治理:崩岗治理主要通过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综合作用,使崩岗逐渐稳定并能加以利用。

生产建设项目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关键是增强生产建设项目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在项目前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施工中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真正落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施工结束后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综合监管:健全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建立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

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大技术投入,充分运用好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信息化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深度融合,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监管效能、治理水平和监测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四)治理规模

坡耕地治理规模:根据选定治理乡镇的坡耕地面积、水土流失情况以及需求分析情况,结合正在开展坡耕地治理情况以及银海区水土保持机构和技术力量情况,规划期拟定治理坡耕地60hm2,位于福成镇,均为远期治理。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模:根据确定的治理范围,水土流失情况以及水土保持需求分析情况,结合银海区水土保持机构和技术力量情况,拟定规划期内治理流域面积24.92km2,其中近期小流域重点建设工程涉及福成镇,规划治理1处小流域,治理10.38km2,远期小流域重点建设工程涉及福成镇,规划治理6处小流域,治理14.54km2。

崩岗治理规模:根据水土流失情况,拟定规划期内对银海区所有崩岗进行治理,即治理崩岗座数49座,崩岗面积7.84hm2,治理面积42.88hm2。其中近期主要对城区及周边影响较大的进行治理,近期以平阳镇、银滩镇为治理重点,远期以福成镇为治理重点,全区近期计划治理崩岗7座,崩岗面积 1.17hm2,治理面积5.06hm2;远期治理崩岗42座,崩岗面积 6.67hm2,治理面积 37.82hm2。

七、监测规划

根据银海区实际情况,本次规划监测内容主要包括:

1、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进行公告

“十四五”期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部署,继续做好银海区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查清 2021~2030年银海区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的基本情况,掌握全区土壤侵蚀状况和动态变化趋势,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公告监测结果。综合应用资料收集、运用遥感解译、野外调查、模型计算等技术方法适时开展全区水土保持普查,在全面掌握气象、地形、土壤、植被、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措施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分析评价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和分布状况,分析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治理情况,校核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分析年度水土保持率,更新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等。

2、开展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测

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和重点工程治理效益评估提供执法及决策依据。加强银海区内生态敏感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特定区域监测,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测。加强并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报送与管理,依托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共享相关信息,提升监管效能。

3、开展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及时开展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理、减灾救灾和防治对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撑。按照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或存在重大水土流失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测,鉴定违法事实,为及时消除水土流失隐患、避免人为水土流失灾害、纠纷责任认定和监督执法提供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监测机构开展水土流失违法行为监测,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效力。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包括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监测评价。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监测站网规划应包括监测站网的总体布局、监测站点的监测内容及设施设备配置。监测站网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布置,因此银海区本次规划不进行监测站网的总体布局,只配合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对银海区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产建设项目及其分布情况和重点项目区等监测需要进行布局。

八、投资匡算

规划计划分近期和远期实施,近期工程规划施工期为2020~2025年,施工期 6年,计划预防、治理面积43.1462km2;远期工程规划施工期为2026~2030年,施工期5年,计划预防、治理面积15.576km2。

银海区水土保持规划总投资7923.27万元(近期3940.58万元,远期3982.6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投资 1677.87万元(近期1674.98万元,远期2.89万元),坡耕地治理投资300万元(近期0万元,远期300万元),小流域治理投资2990.40万元(近期1245.60万元,远期1744.80万元),崩岗治理投资1470万元(近期210万元,远期1260万元),综合监管投资1485万元(近期810万元,远期675万元)。


表4 银海区水土保持规划投资匡算表

序号

名称

规划(2020~2030年)

规划(2020~2025年)

规划(2026~2030年)

防治规模(km2)

单价

投资合计(万元)

防治规模(km2)

单价(万元)

投资小计(万元)

防治规模(km2)

单价(万元)

投资小计(万元)

预防保护

32.77

1677.87

32.72

1674.98

0.06

2.89

1

预防面积

28.8534

50万元/km2

1442.67

28.7956

50万元/km2

1439.78

0.0578

50万元/km2

2.89

2

治理面积

3.92

60万元/km2

235.20

3.92

60万元/km2

235.20

0

60万元/km2

0.00

综合治理

25.96

4760.40

10.43

1455.60

15.52

3304.80

1

坡耕地治理

0.6

500万元/km2

300.00

500万元/km2

0.00

0.6

500万元/km2

300.00

2

小流域治理

24.92

120万元/km2

2990.40

10.38

120万元/km2

1245.60

14.54

120万元/km2

1744.80

3

崩岗治理

0.4449/49座

30万元/座

1470.00

0.0506/7座

30万元/座

210.00

0.3782/42座

30万元/座

1260.00

综合监管

1485.00

810.00

675.00

1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

20万元/年

220.00

20万元/年

120.00

20万元/年

100.00

2

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核查

10万元/年

110.00

10万元/年

60.00

10万元/年

50.00

3

委托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

30万元/年

330.00

30万元/年

180.00

30万元/年

150.00

4

“图斑精细化”监管

10万元/年

110.00

10万元/年

60.00

10万元/年

50.00

5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20万元/年

220.00

20万元/年

120.00

20万元/年

100.00

6

信息化建设

15万元/年

165.00

15万元/年

90.00

15万元/年

75.00

7

信息技术应用及设备升级采购

20万元/年

220.00

20万元/年

120.00

20万元/年

100.00

8

水土保持宣传

5万元/年

55.00

5万元/年

30.00

5万元/年

25.00

9

水土保持专项培训

5万元/年

55.00

5万元/年

30.00

5万元/年

25.00

合计

7923.27

3940.58

3982.69


九、效益分析及经济评价

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后,流失区植被恢复速度加快,提高了植被根系的固土功能,增加了土壤下渗能力和保水能力,进而降低了土壤的抗蚀能力,减少了坡面径流量,减轻了其侵蚀能力。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保土减沙作用避免发土壤养分流失,加速了土壤的熟化,土壤养分明显提高,并减缓地表径流,逐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保水效益。

水土保持措施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两类。本规划直接经济效益包括水土保持措施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产品(未经任何加工转化)与未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土地上产品对比,其增产量与增产值。坡改梯增收粮食,保土耕作,其它水土保持措施使农耕地增产粮食分摊的效益。据统计,坡耕地改造之后较改造之前粮食单产增加约 30%。此外还有增加活立木蓄积量,增加薪柴,经济林增产的新鲜果类和种草增产饲草的直接效益等。间接经济效益包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增加的各类产品经过加工转化后的增值,种植梯田比种植坡耕地节约的土地和劳工及人工种草养畜比天然牧场节约的土地,以及因此增加的旅游经济效益等。间接经济效益涉及面广,与当地经济条件,工业发展情况及加工技术成熟程度等关系密切。

项目治理区经过11年的连续综合治理,完成预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722km2,在各种水保措施的综合功能作用下能有效削减洪峰流量,减少洪水总量、增加蓄水量。有效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土壤持水量,提高土壤氮、磷、钾和有机物含量,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土壤侵蚀量。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为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规划实施后,各治理区将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规划 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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