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及反恐等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侦查及反恐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嫩政采计字2014-122号

本项目为嫩江县公安局公安侦查及反恐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嫩江县公安局,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由嫩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标人。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嫩江县公安局公安侦查及反恐等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范围:嫩江县公安局公安侦查及反恐等设备的采购。

1.3 技术规格:详见“采购设备一览表”。

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数码直拍全波段观察照相系统

北京创祺神锏科贸有限公司

SJ-IV-Q

1

2

手机信息深度采集系统

北京海鑫科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保密无型号

1

3

手机基站采集系统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设备保密无型号

1

4

夺刀器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DDQ-1

50

5

多功能无负伤擒拿器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QKQ-1

50

6

攻防一体控暴盾牌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FBP-TL-TY03

100

7

档案装订设备

荣光

50ZC

10

8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2

9

电化教育设备

2

10

约束带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0

11

警戒带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0

12

停车示意牌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60×320mm

30

13

简易破拆工具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

14

灭火毯

10

15

警笛

25

16

警绳

50

17

执法记录仪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DSJ-T1

100

18

二代身份证读卡器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移动TY150

2

19

二代身份证读卡器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R20

2

20

防弹头盔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FDK02-Ⅱ(L)-K-Ⅳ

65

21

防弹衣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FDY3RC4J-TY01

65

22

防刺背心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FDY3YC4J-TY02

15

23

防爆腰叉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FBYV-01

100

24

密录摄像机

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设备保密无型号

8

25

海绵警棍

30

26

92式手枪套

(快枪套)

3

27

92式手枪弹夹套

6

28

64式手枪套

(快枪套)

30

29

64式手枪弹夹套

60

30

射击用耳包

10

1.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1.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00元。

1.7 售后服务等其他要求

1.7.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中数码直拍全波段观察照相系统( 北京创祺神锏科贸有限公司生产),手机信息深度采集系统( 北京海鑫科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手机基站采集系统(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生产),夺刀器、多功能无损伤擒控器、攻防一体控暴盾牌、约束带、简易破拆工具、执法记录仪、防弹头盔、防弹衣、防刺背心、防爆腰叉(必须是北京巨业天鹰警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由于上述设备为公安机关专用,涉及公安秘密,必须统一采用公安部推广产品,且独家研发生产,并拥有专利技术产权。

1.7.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安装、培训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要求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经营许可中必须包含销售警用产品)。

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 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04日至2014年07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人处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07月04日至2014年07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2.3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嫩江县财政局八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中标资格。

6、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嫩江县公安局

联系 人:吴继新

联系电话:139*****792

集中采购机构: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英杰

联系电话:****-******* 188*****46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郑志玢

联系电话:156*****999

201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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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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