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医院“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随州市中心医院“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随州市中心医院“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17:52|发布单位: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2-02-16|项目监管地:随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1单元4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RXGK*******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0077号

3、项目名称:“洗涤服务外包”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0.1144(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州市中心医院被服、工作衣洗涤服务,被服洗涤预估量约为每年158万件次。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格式)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 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1 ) 90号)文件执行。
(3)、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4)、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起);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消毒、清洗、烘干、熨平等设备(须提供现场实际图片),至少具有一台运送车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25日至2022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1单元404室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③ 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④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须附社保部门签章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详见特定资格要求);⑦《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0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1单元4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年度预算,即最高限价为200万元/年。
(2)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按此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文帝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1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133*****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工

电话:133*****17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洗涤服务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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