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00214-22XB0007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法律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曹妃甸工业区6加煤码头
招标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法律咨询;起草、审查或者修改与公司相关法律文件;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收购、兼并、公司重组、改制、设立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等的磋商、谈判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根据公司需要,针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参与非诉谈判、协调、调解,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书;协助完成公司法律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根据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制度出具法律意见;就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国家法律的修改和新法的执行,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做出相应的提示、说明和关于改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建议;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工作。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000214-22XB0007/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2-01-25 08: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1-28 08:00
文件发售金额(元):0
文件获取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2-01-30 08:0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365
开标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_365__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法律咨询;起草、审查或者修改与公司相关法律文件;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收购、兼并、公司重组、改制、设立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等的磋商、谈判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根据公司需要,针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参与非诉谈判、协调、调解,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书;协助完成公司法律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根据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制度出具法律意见;就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国家法律的修改和新法的执行,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做出相应的提示、说明和关于改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建议;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响应人应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成员。
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供应商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俊成
联系电话:137*****415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煤码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河北,唐山市,唐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常年法律服务 曹妃甸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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