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及智能语音系统)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及智能语音系统)采购公告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及智能语音系统)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2-22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T2021-AK-032
2、项目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及智能语音系统)
3、预算金额:1,298,77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及智能语音系统),1批, 采购预算: 1,298,77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科技法庭8口接入10台、科技法庭24口光汇聚1台、科技法庭千兆单模光模块20块、内网网管平台1套、智能庭审系统3套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改善网络办公环境。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2-23 00:00:00 至 2022-04-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2021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1-29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 (3)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开标时必须携带CA主锁。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招标代理公司缴费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7)各供应商必须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看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信息,按要求缴纳本项目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以确保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金账号为交易平台系统自动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子账号都不相同,供应商注意区分核对)。 (8)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2-22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顺
联系地址:安康大道黄沟路口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国泰招标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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