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
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
[招标公告]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永吉、南岭)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永吉、南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供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道路及硬化铺装、绿化、大门及围墙;小区照明、供电管线、监控、通信;供热管线;燃气管线;便民服务设施等;楼宇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修缮、建筑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楼梯扶手维修粉刷、楼道管网更换、散水维修、楼道灯更换、楼道窗维修、门更换、安装门禁、雨水管更换、加装电梯、充电桩、新增各类标识、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改造、智慧社区、零星工程等工程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8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标段(包)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永吉、南岭) | |||||||||||||||||||||||||||||||||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 |||||||||||||||||||||||||||||||||
总投资(万元):80.0 | |||||||||||||||||||||||||||||||||
建筑面积:*******.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供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道路及硬化铺装、绿化、大门及围墙;小区照明、供电管线、监控、通信;供热管线;燃气管线;便民服务设施等;楼宇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修缮、建筑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楼梯扶手维修粉刷、楼道管网更换、散水维修、楼道灯更换、楼道窗维修、门更换、安装门禁、雨水管更换、加装电梯、充电桩、新增各类标识、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改造、智慧社区、零星工程等工程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5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5日至2022年01月29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招标联系人:何瑞 | 联系电话:181*****367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29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长南发改字[2021] 59号、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DFHZJLZB-1028; 2.2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及楼宇设施改造工程涉及长春市南关区十一个街道,57 个小区,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79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供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道路及硬化铺装、绿化、大门及围墙;小区照明、供电管线、监控、通信;供热管线;燃气管线;便民服务设施等;楼宇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修缮、建筑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楼梯扶手维修粉刷、楼道管网更换、散水维修、楼道灯更换、楼道窗维修、门更换、安装门禁、雨水管更换、加装电梯、充电桩、新增各类标识、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改造、智慧社区、零星工程等工程; 2.4招标内容:本项目按街道区域划分为七个标段,每标段选择一家设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2.5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2.6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域内; 2.7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9项目总投资:约29094.97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18328.97万元,楼宇设施改造工程10766万元);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五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六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七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五标段)投标人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年(2018年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至少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不间断六个月及以上(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连续不间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年(2018年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至少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不间断六个月及以上(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连续不间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六标段)投标人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年(2018年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至少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不间断六个月及以上(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连续不间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七标段)投标人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年(2018年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至少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不间断六个月及以上(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连续不间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本项目(一标段至五标段)投标人单位近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房建业绩和市政业绩各一项。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本项目(六标段)投标人单位近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市政业绩一项。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本项目(七标段)投标人单位近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房建业绩一项。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公布后,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职称证除外; 3.11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按标段顺序中标。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评标顺序认定其在先行评标的标段中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通过本次招标每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3.12 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次项目预计以视频会议直播的形式组织开标,请所有参会人员开标前手机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前代理机构邀请招标人、监督人加入视频会议,投标人自行加入开标会议房间,并将“您的名称”修改为投标单位名称。代理机构通过视频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信息,并进行登记。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候,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5日上午9时起到2022年1月29日下午16时止;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937、****-********(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 联系人:王晓同 电子邮件:********2@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1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29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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