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WXXS202108024-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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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XS********4项目名称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WXXS********4-X02;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1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1月29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东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山行审核[202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冯家巷
2.1.2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吨/天,用地面积约30亩。
2.1.3 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3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05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大型土石方、构筑物(土建)、构筑物(市政)、机电工程、绿化景观及围墙、室外市政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日处理量≥1.2万吨且单项合同金额≥ 6000 万元的水厂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纳),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处理规模、单项合同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者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注为准(若出现不一致情况以上述顺序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只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0/01/2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1/2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10/2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1月24日 17:00 时至2022年01月29日 17: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1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胡工、王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1月24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评标办法.pdf
*******f76f9" target="_blank">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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