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包药机和药品检测机采购项目
邢台市人民医院包药机和药品检测机采购项目
邢台市人民医院包药机和药品检测机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人民医院包药机和药品检测机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市人民医院包药机和药品检测机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25至2022-01-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为了疫情防护,不再进行现场发售,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规定时间内将下列资料加盖红色公章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mhbei@163.com(需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按照要求发送完成后,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费转账账户,将文件费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即为报名成功。开标当天需将纸质报名资料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报名资料无法辨别、不符合要求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的,报名无效,其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授权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被授权人名称、被授权人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加盖红色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2-18 09:30,地点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河北飞鸿集团)。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 招 标 公 告 在 河 北 省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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