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FHZJLZB-22012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已具备条件,准备实施。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第五中学。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1)人员情况:学校现有学生约2000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约200人;

(2)食堂经营及使用场地:约 1500平方米,相关设备齐全。

招标内容:学校食堂托管,原材料加工、制作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及要求;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五中学;

2.4 合作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85%,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达不到标准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即刻退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集体配送资质及中央厨房,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3.3近一年(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餐饮职业经理、高级营养师、高级厨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各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在近3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个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一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和集体配送资质证明。

(5)食品经营许可证。

4.2 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第五中学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99号

联系人:王熙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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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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