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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综治)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综治)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JHC[GK]*******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综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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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确保新店镇治安防控、反恐和交通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派遣合格人员、配备必要装备及配套辅助科技工具,具体详见投标文件2(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玖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人数服务费用 1、服务人数:34人。 2、服务费用: (1)合同总价:服务费3790.00/人/月*34人*24个月=*******.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玖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 (2)保安员月服务费:保安人员服务费每人每月37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玖拾元整),合计每月服务费3790.00/人/月*34人=1288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2年, 三、服务内容 1、确保新店镇治安防控、反恐和交通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完成任务,接受采购人考核; 2、依据五级治安巡逻精神结合本招标要求,派遣合格人员、配备必要装备及配套辅助科技工具,协助采购人构建、实施多级联动体系; 3、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甲方责任 1、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乙方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2、甲方需更换保安人员应提前1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与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执勤期间如发生职业危害、意外伤亡或其他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 4、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建立联系渠道,以便双方沟通、协调。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34人,分别新店派出所保安人员10名,站前派出所协防人员10人,交警秀峰中队交通协管人员12人、地跌罗汉山派出所2人。按每班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及与特定人员进行交流。 3、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法律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5、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6、乙方保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7、甲方经考核认为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 8、乙方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9、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案例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 10、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建立联系渠道,以便双方沟通、协调。 六、保安人员要求: 1、乙方按甲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正常上岗,按岗位上足人员。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要求: (1)派遣的保安人员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含),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派遣的保安人员政审清白、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相貌端正。 (3)派遣的保安人员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七、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乙方每月需提供等额发票,甲方须次月15日内全额支付。因财政原因、节假日延期,或者乙方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发票导致服务费逾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2、乙方账户信息: 全称: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全称: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36 注:甲方在汇款时请明确注明汇款人(即本合同甲方名称) 八、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本合同。 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协商书面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三个月未支付协勤保安服务费的;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更换人员,经双方协商,乙方仍未调整的。 十、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在履约期间无理由终止服务合同,需提前30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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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以实际到岗人员按中标服务费单价按月转账支付。中标人需按实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采购人按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面额次月全额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服务期内,双方应信守约定,甲方或乙方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年服务费用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以简易程序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乙方: 福建省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6号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6号新店镇人民政府附属楼五层
单位负责人: 陈李单位负责人: 黄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刘晓华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181*****9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36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服务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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