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土建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HBNSBDPT-SCYS/CZ- DY2-SG-2014-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发改招标核【2013】502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沧州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河北水务集团,招标人为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土建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沧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是保沧干渠分水口门下的4个供水目标的输水工程即:肃宁县输水管道工程、献县输水管道工程、河间市输水管道工程及任丘市输水管道工程。包括一级加压泵站1座,输水管线共4条。管线总长 38.355km。
肃宁县输水管道工程自保沧干渠设置的肃宁县分水口门输水至位于肃宁县城区署光街与石坊路交叉口东南侧的肃宁县水厂,桩号:0-039.7~5+786.95;管线全长5.827km。
献县输水管道工程自保沧干渠设置的献县分水口门输水至位于献县城区西北、滹沱河北堤以北的三角地带的规划地表水厂,桩号:0-016.27~23+176.82;管线全长23.193km。
河间市输水管道工程从保沧干渠河间取水口门输水至位于河间市区以南,国道 G106 以东的河间水厂,桩号:0-004.367~3+591.49;管线全长3.596km。
任丘市输水管道工程自保沧干渠任丘分水口门输水至位于任丘市城区西部,前长洋村南的任丘水厂,桩号:0+000~5+739.17;管线全长5.739km。
2.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为管线工程及其构筑物,管线土方开挖与回填(包括路面恢复),PCCP管道(件)安装,钢管(件)安装,DIP管道(配件)安装,管道包封(含镇墩),管基处理,监测设备安装,管沟施工道路、对外道路,阀门及附件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中硅芯管的采购及安装、施工期水保环保,水土保持中工程措施部分,土地整治,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管理所建筑及室外工程,补口补焊,临时工程等。一级泵站也包括在本标段范围内。
2.3标段划分
本次土建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肃宁县输水管道工程自保沧干渠设置的肃宁县分水口门输水至位于肃宁县城区署光街与石坊路交叉口东南侧的肃宁县水厂,桩号:0-039.7~5+786.95;管线全长 5.827km。
献县输水管道工程自保沧干渠设置的献县分水口门输水至位于献县城区西北、滹沱河北堤以北的三角地带的规划地表水厂,桩号:0-016.27~23+176.82;管线全长 23.193km。
河间市输水管道工程从保沧干渠河间取水口门输水至位于河间市区以南,国道 G106 以东的河间水厂,桩号:0-004.367~3+591.49;管线全长 3.596km。
任丘市输水管道工程自保沧干渠任丘分水口门输水至位于任丘市城区西部,前长洋村南的任丘水厂,桩号:0+000~5+739.17;管线全长 5.739km。
具体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14年7月开工,总工期约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标体系认证”);
(5)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6)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3年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
(8)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2011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4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14年7月4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环岛252窗口(沧州市北京路和吉林大道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有意的投标人在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沧州市北京路和吉林大道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代理机构定于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组织踏勘现场,在石黄高速沧州西出口集合,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迎宾大道与学院路交口沧州海关大楼后院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 系 人:曾冉 联 系 人:赵刚
电 话:****-******* 联系电话:****-********181*****8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赵刚
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邮编:
05005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uaye171@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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