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总建筑面积:228860.3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建筑面积约57992.13㎡,其中包含1#、2#、3#、6#、7#楼及对应的地下车库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2015.7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 |
招标代理单位:中深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鑫盛大路与丙二十五街交汇 | |
总投资(万元):22015.71 | |
建筑面积:57992.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28860.3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建筑面积约57992.13㎡,其中包含1#、2#、3#、6#、7#楼及对应的地下车库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 | |
投标地点: | |
招标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施工一标段招标已由长新发改字[20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一期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2.2 招标控制价:220,157,052元(其中暂列金:17,357,000元); 2.3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鑫盛大路与丙二十五街交汇;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28860.3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建筑面积约57992.13㎡,其中包含1#、2#、3#、6#、7#楼及对应的地下车库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1)发包人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开工令通知的日期为准。 (2)发包人有权视需要将上述工期延长。承包人确认不会因上述工期延长提出任何费用及时间索赔要求。 (3)因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工期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天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5)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责任 。 2.6施工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工程施工一标段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服务。 具体内容:1#、2#、3#、6#、7#楼及4-1#楼的防火分区一、二、四、六;土建部分:建筑、结构、装饰专业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与二标段交接的基础、框架柱、梁、板、墙体、门均由一标段施工。水暖部分: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专业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一标段与二标段界区之间的管道(包括通风、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由一标段预留至二标段界区线内600mm(以防火墙为界区的,应预留至二标段墙面内600mm)二标段负责连接(如二标段界区600mm范围内有阀门,阀门由二标段安装),并由二标段完成防腐及保温工作。需要无损检测的由二标段负责检测。一标段与二标段界区之间的穿墙套管(包括人防套管预留)均由一标段完成,一、二标段与二期工程之间的管道连接,由二期工程预留至一、二标段界区内600mm,由一、二标段负责连接并进行防腐、保温及检测工作,套管由一、二标段预留并在管道施工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封堵。电气部分:消防、弱电、强电的预留预埋工程;本标段内电表下口(含柜体元件)及单体内电梯电源、风机电源、强电工程;一、二标段内全部弱电安装及抗震支架安装工程;一、二标段内全部地下室强电安装及抗震支架安装工程。 2.7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须提供岗位证;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材料员1人,提供岗位证。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当年起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7.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深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与北海路交汇 联系人:秦小鑫 电话:178*****82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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