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三中教室、寝室、食堂桌椅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00364da04888a6f3414eaa4ea0cbfd03a19e)

宜春三中教室、寝室、食堂桌椅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00364da04888a6f3414eaa4ea0cbfd03a19e)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三中教室、寝室、食堂桌椅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宜春三中教室、寝室、食堂桌椅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3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春三中教室、寝室、食堂桌椅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中心-SHC2022-003

2、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要求

项目预算

1

教室、寝室、食堂桌椅柜

1

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3、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项目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0:00至2022年2月8日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 采购人: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至中

联系电话:139*****935

联系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482号

10、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3

1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务部

联系电话:139*****935

监管部门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482号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3、质疑递交方式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桌椅 寝室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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