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邗行审投〔2022〕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邗江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位于邗江区公道镇、方巷镇、杨寿镇、甘泉街道、瓜洲镇等镇(街道),共66条河道,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岸坡整理55.12km,疏浚河道约31.35km;新建河坡护砌约2.21km;新建泵站及滚水坝各1座;新建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64座;河道植物防护面积约27.8万m2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主要涉及邗江区公道镇、方巷镇、杨寿镇、甘泉街道、瓜洲镇等镇(街道)共66条河道,即邗江区“2+4”片区生态河道、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HJSTHD-2022-EPC),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为:
(1)勘察设计部分: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含测量、地质勘探、施工图预算),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含预备费等增做工程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方案编制、监测,以及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经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项目保修期的一切工作。
2.3投资规模: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7937.77万元,本标段概算为6436.70万元。
2.4质量目标与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质量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设计方案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2月25日开工,2023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工期共计460日历天,其中:
(1)工程勘察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河道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2)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良好信誉。
3.1.2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专业(河道治理)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3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施工项目负责人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1.4施工企业: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即最多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如为联合体单位,以成员中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编号:HJSTHD-2022-EPC标段)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与该项目监理标(合同编号:HJSTHD-2022-JL)兼中,以EPC总承包优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1月26日0:00至2022年1月31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2年2月10日14时30分在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扬州市新城河路520号)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1日9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2年2月21日9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新城河路5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7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8.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设计方案(4.5分) | 1.1设计理念及内容(2分) | 1、勘察(勘探、测量)方案科学合理、满足设计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2、对项目现状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3、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和初步设计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4、设计方案符合创新、美观、经济的水利工程景观与管理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
1.2设计工作大纲(1.5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3、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1.3设计方案优化建议(1分) | 1、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2.2.4(2) | 二、施工组织方案(11.5分) | 2.1施工总体布置(1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
2.2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1.5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0.5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0.5分。 | ||
2.3施工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6.5分) | 1、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3、河道疏浚施工方案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4、砼预制仿木桩、砼护砌、滚水坝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5、码头、景墙、亭廊、铺装、游步道、树池、建筑外立面美化等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6、绿化苗木、草皮运输保管、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7、一体化泵站、管道等活水设施及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8、环保水保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0.5分。 | ||
2.4施工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2.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9分) | 3.1设计人员素质(5分) | 1、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1分。 2、所配置的测绘、水工、岩土、电气、造价、水土保持、建筑等专业负责人: ①各专业负责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配备齐全得2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
3.2施工人员素质(1分) | 1、施工、质检、材料、安全、预算五大员配置齐全得0.5分。 2、施工主要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0.1分,最高得0.5分。 | ||
3.3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联合体成员中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3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
3.4踏勘现场(1分) | 项目经理参加踏勘现场,得1分。凭项目经理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 ||
2.2.4(4) | 四、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4.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5) | 五、其他评分因素(5分) | 5.1企业信用等级(4分) |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1年5月19日公布)。 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
5.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施工企业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施工企业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施工企业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 ||
其他要求 | 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排序第1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在中标公示期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招标
|
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