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2022年光伏新能源设计辅助用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2022年光伏新能源设计辅助用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2022年光伏新能源设计辅助用工采购项目,经批准同意实施;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预审方式。委托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招标信息发布媒介为。

现将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服务期、最高投标限价等,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2.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用资格条件、专用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实行邮件或者自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108号供电大楼510室自取,或者联系人:吴美,联系电话****-********139*****758采取发送邮件方式获取。

5.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下午14时00分;

(2)地点:开标日前提交至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108号供电大楼510室(联系人:吴美,联系电话:****-********),开标当日提交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

6.中标服务费

中选单位须交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625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其中评标专家费仅出具财务收据,一般不开发票)。

开户名: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开户行(基本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桐庐县支行

账 号:****************9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西路296号

7.开标会议

(1)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路711号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电话:139*****152

联 系 人:贺体龙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西路296号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电话:158*****054

联 系 人:黄念惜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6:30

电子邮箱:********39@qq.com

  1. 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后。


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标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招标

范围

工期

最高

投标限价

(万元)

(下浮比%)

投标人资格条件

质量要求

投标

保证金

(元)

通用

专用

单位

项目负责人

1

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杭州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2022年光伏新能源设计辅助用工采购项目

光伏新能源设计辅助制图等

框架额度用完或两年期满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8万元;

包一:33万元;

包二:2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务标报价原则:(1)根据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文中关于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的规定和报价人自身情况进行编制。报价人对每一项目人工工日单价相对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必须相同,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0%,否则作废标处理。劳务费报价工程量清单详见《人工工日单价报价表》,投标人需提供《人工工日单价报价表》的电子版。

注:下浮比例以控制价作为基准,保留百分比的小数点后两位,为正数;人工工日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投标价:设计合同结算价结合设计合作的内容及工作量形成的相应费用。(3)最终报价:设计合同结算价结合设计合作的内容及工作量形成的相应费用×(1-下浮比例)。

报价单位企业资质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通用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工商年检,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过程控制能力的独立法人。

2)熟悉杭州各地区设计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设计服务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专用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新能源发电专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以投标人自身相应资质承接光伏新能源工程设计业绩10个及以上(合同原件备查)。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工程师及等同人员)的技术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可用高级专家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代替,其中建筑结构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

合格

2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新能源 设计院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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