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南京师范大学相关规定,南京师范大学为加强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的建设、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教学与实验环境,对随园、紫金、仙林三校区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南师大随园、紫金、仙林三校区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11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三校区

  2、招标内容:南京师范大学三校区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

3、委托管理期限:两年

三、投标企业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高等院校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的良好业绩。

四、投标文件要求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获奖证书等。

3、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及公司固定电话)。

4、投标明细报价表:根据员工工资、员工社会保险和福利、员工服装费、劳动保护费用、行政办公费、通讯费、卫生保洁费、设备折旧费、公共部位小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报价。

5、物业管理方案:包括人员配备与组织(物业管理站站长提供姓名和相关证书),各类管理方案,各类应急措施预案,检查、考核与奖罚措施等。

6、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书

7、近五年以来在省内具有高等院校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的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标书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度结束后按学校考核情况进行付款;两年期满结束后的付款,需要与下一服务年度中标人交接通过,才予以支付。

六、评标方式:

招标人在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承诺、公司业绩、公司规模、公司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标书不退回。

七、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有重大偏差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4、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等要求。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又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交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中标单位按中标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交纳中标服务费。

八、时间、地点安排: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4年07月25日上午09:00

2、送达地点:南师大仙林校区(文苑路1号)厚生楼五楼516室

九、 联系方式:

地址:南师大仙林校区(文苑路1号)厚生楼五楼516室招标办

邮编:210023

联系人:张永生、马志良 电话:(025)********

南京师范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

南师大教学楼物业委托管理招标文件(标书编号14110)

南京师范大学为进一步加强随园、紫金、仙林三校区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管理,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决定通过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招标程序开展招标工作,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三校区教学功能楼宇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招标概况: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概况如下:

1)、标段一【随园教学楼】

随园校区教学楼共计3幢,总建筑面积为15912.48平方米,基本情况如下: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名)

站长

管理员

保洁员

维修

小计

1

田北楼

8000

0.5

3

1

1

5.5人

2

电教楼

5290.37

0.25

2

2

0.5

4.75人

3

北大楼

2622.11

0.25

2

1

0.5

3.75人

合计

15912.48

1人

7人

4人

2人

14人

2)、标段二【紫金综合教学楼】

该楼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3472平方米,地下一层为车库及配电间,地上一至六层,内含能容500人的报告厅一个,教室83间,微机房11间,网络中心7间,语音教室5间,远程教育中心5间,虚拟网电话1间,办公室11间,每层均有1间开水房,大楼设有1部电梯和1间电梯机房。


标段

项目名称

面积

(㎡)

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名)

站长

管理员

保洁员

维修工

小计

综合教学楼

23472㎡

1

8

4

1

14人

合 计

23472

1人

8人

4人

1人

14人

3)、标段三【仙林教学楼】

仙林校区教学楼共计9幢及演播厅一座,仙林校区教学楼承担着仙林校区所有教学任务,各幢每层设有公共卫生间、开水房及教师休息室,部分楼内设有地下车库、阶梯教室、电梯、配电间、水泵房等。基本情况如下: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共教室数

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名)

主任

站长

管理员

保洁员

维修工

小计

1

学海楼(J1)

56间

0.2

1

6

4

0.5

11.7人

2

学正楼(J2)

56间

0.2

1

6

4

0.5

11.7人

3

学明楼(J3)

72间

0.2

1

9

5

1

16.2人

4

化育楼(S4)

1间

5

原美楼(J5)

1间

0.2

1

12

4

1

18.2人

6

广乐楼(J6)

5间

7

J6演播厅

8

格物楼(S1)

3间

0.2

1

6

4

0.5

11.7人

9

明理楼(S2)

合计

194间

1人

5人

39人

21人

3.5人

69.5人

4)、标段四【仙林北区教学楼】

仙林校区北区教学楼共计1幢,每层设有公共卫生间、开水房及教师休息室,楼宇中有阶梯教室、电梯、配电间、水泵房等。基本情况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公共教室数

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名)

站长

管理员

保洁员

维修工

小计

学行楼

54间

1

6

6

1

14人

合计

54间

1人

6人

6人

1人

14人

三、 委托管理期限

本项目委托管理期限两年,即2014年8 月1 日至2016年7月31日。

四、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五年以上高校行政教学楼、教学实验楼及校园环境保洁的管理经验,企业价值观追求卓越,强调责任意识,且工作业绩显著。

2)、投标单位须具备高校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的各种基本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力量和技术水平。

3)、投标人中标后,按合同要求人员配置到岗,所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规范化、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培训。在管理期间不得擅自减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管理站长岗位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管理员,保洁员维修工离职必须在一周内补充到岗。

4)、投标单位在人员聘用、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投标文件中如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在中标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被视为不响应标书或违约或欺骗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含法律责任,一概由投标方承担。

5)、投标单位在选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综合素质较高,服务意识强;其他各类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相当的学历水平且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服务意识;配备的维修人员等应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和相关上岗证书。

五、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物业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1)、安全保卫管理:实行保安值班(含巡视),按规定时间启闭大门,保证门道安全、畅通,其他时间(含寒暑假、法定假日)在有利于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教学、办公人员以及学生的正常出入。

2)、公共卫生管理区内和大楼内(大厅、楼梯、走廊、厕所、门窗等)公共卫生每日清扫,地面干净,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并按时清运至楼外指定地点。

3)、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大楼内公共部位设施的零星小维修与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正常使用。

4)、公共设备管理:中央空调、电梯、配电间、监控(含空调)、消防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学校负责。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巡查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专业公司联系并做好维修养护的记录,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持设备的整洁。

5)、普通教室(不含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地面干净,无痰迹、污迹,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6)、多媒体、投影仪等教学设备的管理:负责多媒体等设施的借用及登记管理,及时检查或更换电池,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教学设施正常使用。

7)、紫金综合教学楼报告厅及J6演播厅的特别管理:

①、音响设备的调试、检查等管理。

②、大型演出活动服务管理:提前做好卫生保洁、环境布置、音响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③、负责一般性会议或活动的灯光、音响的调试工作

8)、按物业管理规范要求做好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工作。

9)、电梯、消防设施、空调等大型设备的维护不在此招标范围。

六、物业管理服务特别要求

维修服务依据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校区楼宇、学生公寓维修项目任务分解(试行)的通知》的管理要求(参见附件二)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按合同要求人员配置到岗,所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规范化、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培训。在管理期间不得擅自减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管理站长岗位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管理员,保洁员、维修工离职必须在一周内补充到岗。

2)、中标人应自觉履行投标时所作出的承诺和确定的管理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依据招标人规章制度实施服务、管理、育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管理,根据招标人管理工作的模式、手段、方法,适时更新工作内容,满足科学管理的要求;并依据合同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中标人不得转让给第三方管理,不得将楼宇及其内所有设备、设施场地进行出租、转租或利用其进行其它营利活动

4)、未经招标人同意严禁私自收费,未经招标人同意严禁接受任何经营性广告。

5)、中标人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未能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对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如连续两次整改不到位,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间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学校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7)、由于中标人悔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因本次招标的发生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8)、受托管理期满,必须完好归还招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

9)、在合同期内,如果人员工资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发生调整,双方按调整的幅度各承担50%。

10)、本期委托管理中标人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个标段贰万元人民币。委托管理期满,和接任管理的企业完成交接手续后,中标人予以退还(不计息)。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而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扣除维修费后其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法修复的按其原价扣除后退还给乙方,以保证设施和设备的完好率;如因施工质量或设施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在保修期内,一律由招标人配合中标人督促工程建设方予以保修。

附件二:

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校区楼宇、学生公寓维修项目任务分解(试行)的通知

宁师后〔2007〕3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三校区楼宇、学生公寓的正常使用,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对三校区学校实行物业管理的楼宇、学生公寓的维修范围进行任务分解。

一、物业公司负责维修部分

(一)普通水龙头、软管、三角阀、水箱洁具(不含屋顶水箱)、下水道小型疏通。

(二)普通灯泡、灯管、灯头、灯罩、镇流器、启辉器、开关、面板、插座、插头、保险丝、5A以下的空气开关、调速器。

(三)普通门锁、抽屉锁、铰链、搭扣、毛巾架、小型门窗玻璃、简单的木质品维修、零星家具、课桌椅维修。

(注:物业公司维修内容,各甲方管理单位应列入合同中。)

二、学校负责维修部分

(一)后勤管理处(含保障中心)负责维修部分:

1、属于楼宇、公寓使用时间较长并达到使用年限而出现的成批量维修项目,列入暑假大修项目中实施检修,以保证运行完好,如上下水系统、电路系统、墙体等。后勤管理处根据管理部门申请,列入学校大修计划,根据经费下达情况实施维修。

2、大型设备设施,如电梯、大型中央空调、通风设备、水泵、水箱、屋顶、配电设备等,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日常维保和检修。

3、校内楼宇内外公共部位有关设施、设备,如铁围栏、公共厕所设施、上下水、强弱电等管网、线路等隐蔽项目以及需要破墙、动土、开挖等的维修项目。电话网络维修、电话机更换、电动门和铝合金门维修等。

4、为师生服务的仪表、电器、设备等,如水表、电表、煤气表、小便斗自动感应系统。

5、楼宇、公寓顶渗漏水,卫生间蹲坑渗漏水;楼宇、公寓顶的水箱、墙体渗水等。

6、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维修的项目外,其它学校设备、设施、楼宇维修项目的协调。但维修项目需在落实维修项目经费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维修。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有线电视网络维修。

(三)学工处负责维修部分:仙林校区学生公寓内电风扇、电视机(含有线电视网络)、热水器、仙林校区学生公寓内严重变形的木质家具(如桌、床、柜)等。

(四)教务处负责维修部分:教学场所的教学设备、多媒体系统、教学楼宇开水炉、空调、电风扇、讲台、课桌椅、办公桌等。

(五)保卫处负责维修部分:消防泵、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及相关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终端等。

(六)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校内计算机网络系统维修。

(七)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行政办公设备、设施(含分体式空调)的维修、保修期内设备维护的协调以及各类设备更新年度预算汇总。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14111

投标标段

投标报价

备注及其他

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2.请列出相应的物业管理投标各标段报价并合计总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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