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沙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宁水(审)发【2021】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市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40%,市财政自筹60%,招标人为中卫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
2.2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2.4监理周期:21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 月25 日起至2022 年1 月30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中标后积极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4.5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71按1号键咨询。
4.6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号四楼或五楼, 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129号
联系人:张鑫
电 话:177*****129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东关新村132#营业房
联 系 人:温莉
电 话:14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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