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对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KWAD5G*******

招标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合同期三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本项目拟由具备印制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的规定。并且拥有合法的能承担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类)。

(四)具有承担印制今后三年内全区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所必需的印刷设备和技术。

(1)技术设备先进,能满足普通发票印制的需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必须符合《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2)交通运输工具符合发票运输要求;

(3)具有专门的发票印刷生产车间、专用的发票保管库房,有专人负责管理;

(4)对防伪用品有安全可靠的防盗设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8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电 话:****-*******(售标书处)、****-*******(财务)、****-*******(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龚北宏(售标书处)、李燕宗(财务)、杨 坚(招标代理部)

传 真:****-*******(售标书处)、****-*******(招标代理部)

六、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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