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空调二招标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空调二招标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空调采购招标邀请书(二次) 我校药学院实验室需采购空调一批,欢迎有关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数量:21台。其中3匹柜式9台,2匹柜式2台,1.5匹挂壁式9台,1.5匹挂壁式一拖二1台; 2、推荐品牌:格力、海尔、美的。但每个投标人所投标的所有21台空调必须为同一品牌。 3、效能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 二、交货、安装地点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 盐城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 三、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交付使用。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及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投标人报价时须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税金等所有费用。 六、质量保证期 要求供货人按产品质保期免费包修。 七、付款方式 货到我院指定场地,安装调试成功,设备运行正常,并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95%,其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等质保期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八、评标办法 根据产品的品牌、质量、价格及供货商的服务承诺等,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九、废标条款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十、违约责任 拟参加投标供货的单位须交纳5000元诚信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即退回。中标人应在公示后7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合同,或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或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递交的5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我校将视情况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或拒付货款。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拟参加投标供货的单位请自带300元投标费用(此费用不退)以及密封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含资质材料)于2014年7月22下午日15时前送至我校物资招标办公室(新长校区办公楼5楼504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汇款方式缴纳。以汇款方式的,汇到我校财务处,收款单位:盐城师范学院,帐号:****************160,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育才分理处。 十二、开标 凡参加投标的受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7月22日15:05在我校新长校区办公楼5楼开标室参加开标会。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盐城师范学院物资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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