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博行审经字[2021]0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博野县城区。(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城区内兴华街(博明路-博兴路段),博明路(兴华街-兴隆街段),兴隆街(博明路-博兴路段)及交汇口外延部分的城市风貌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城市标志物等。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下:①项目区域内约145栋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粉刷涂料、店铺招牌改造、门窗更换等;②城市标志物及景观节点建设;③座椅、候车厅等城市家具建设及城市亮化等。(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165 日历天);保修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标段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他求详见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26 09:30:00至2022-01-30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2-1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圈外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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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野县兴华北街7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大厦B座301 |
邮编: | 0713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胡薇 | 联系人: | 王菲菲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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