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项目服务类公告
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项目服务类公告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寿宁县水利局
乙方: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4]NDHS[CS]*******的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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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19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30(天)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478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478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采购人指定地址;
4.3交付条件: 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且满足验收与备案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投标人具备: 具有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2工作范围: 按照《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工作; 5.3工作内容: 5.3.1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工作内容汇总表 5.3.1.1、资料收集 1.水电站基本情况;2.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3.立项审批(核准)情况;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5.流域规划及规划环评;6.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7.用地手续(含涉及永久基本农田);8.林地手续;9.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手续;10.大坝安全;11.生态环境破坏;12.防洪减灾危害;13.其他应核查的事项。 5.3.1.2、现场调查、信息填表 现场核实水电站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现场踏勘调研,拍摄现场佐证照片,复核水电站基本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 生态流量设施运行情况及泄流设施泄放能力、电站是否存在水环境污染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等。协助水电站业主填报《水电站基础信息表》。全县共有水电站 60座。 5.3.1.3、水电站核查评估 按照《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分类整治落实的要求,参照水电站清理整治核查评估指标体系表,对每座电站提出退出、完善或整改等核查评估意见;就初步核查评估意见与水电站业主进行沟通,填写《水电站核查评估结论表》。 5.3.1.4、核查评估报告编制 5.3.1.4.1、前言、区域概况 5.3.1.4.2、对电站现状进行评估分类 5.3.1.4.3、评估结果进行分类统计,逐个电站进行评估分析、风险评估,给出 结论和建议。 5.3.1.4.4、附图、附表(包括汇总表、各个站点基础信息表及评估结论表) 5.3.1.4.5、小计 县级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综合评估单位编制的水电站清理整治核查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确定核查评估意见,公示后上报;最终以县政府名义上报核查评估处置意见;再通过市级汇总后上报省级 会审。编制核查评估报告,送审、评审、政府批复、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5.3.1.5、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编制 5.3.1.5.1、概述、基本情况、《核查评估》主要结论 5.3.1.5.2、整改任务与措施:1、整改类电站;2、退出类电站;3、完善类电站;分类型电站提出总体整治措施 5.3.1.5.3、一站一策方案,包括每个水电站独立的“一站一策”方案大纲及“一站一策”表,编入正文 5.3.1.5.4、汇总与分析 5.3.1.5.5、投资测算与实施安排 5.3.1.5.6、效益分析 5.3.1.5.7、保障措施 5.3.1.5.8、附图、附表 5.3.1.5.9、小计 水电站核查评估意见通过省级会审后,评估单位根据会审意见,以县域为单元编制“一站一策”工作方案。该方案的编制是指以核查评估为基础,针对整改类、退出类水电站的不同情况或存在问题,逐站提出整改对策和具体措施。方案应明确工作目标与整治任务,汇总各水电站的分类处置意见,测算总体投资,安排实施进度,分析整治效益,提出保障措施。编制“一站一策”工作方案、送审、评审、政府批复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5.3.1.6、专家评审 1、《水电站清理整治核查评估报告》: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2、市里面汇总后上报省级会审;3、根据核查评估意见编制的“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由县里组织审查后报省厅备案。暂估审查会 3 场。 5.3.2具体要求: ①、综合评估单位应就提出的初步核查评估意见与水电站业主进行沟通,填写《水电站核查评估结论表》,并以县域为单元,编制《水电站清理整治核查评估报告》 ②、核查评估意见以政府名义逐级上报。负责审核并汇总上报辖区内县级水电站核查评估处置意见。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上报省水利厅。 ③、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有关技术服务应满足《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 ④、应按《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有关节点要求,开展寿宁县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⑤、退出类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完成销号,填写《水电站清理整治验收销号表》。 ⑥、人员要求(注: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可一人多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 验收期次说明: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且满足验收与备案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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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项目核查评估报告通过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 |
2 | 50 | “一站一策”工作方案通过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 |
3 | 10 | 合同期满成交人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治验收销号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治验收销号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后合同自行废止。 。
10、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资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捌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寿宁县水利局 | 乙方: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10号 | 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 |
单位负责人: | / | 单位负责人: | 李飞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谢硕硕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77*****540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 |
签订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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