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编号:GXJL-2021-143)招标人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一: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专业分包工程A标
标段二: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专业分包工程B标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承包时的建设规模为原料场区域内的1#煤料棚。煤棚的长度:920米,跨度:100米。
2.2 工程招标范围的特别说明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综合原料场,占地面积约为143.5万㎡。本次建设内容,包括1#煤场大棚和挡料墙,以及1#煤棚至西侧转运站间长25.8米皮带通廊的封闭钢屋架。堆料高度14m,挡料墙高度5m,堆料工艺如《1#煤棚平面招标方案图》。
1)桩基的说明:①本工程桩基均使用成孔灌注桩。②因地基情况突变,导致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造成桩基持力层深度误差,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调整。③本工程为吹填砂层及吹填淤泥层地质,做过真空预压处理,桩基成孔施工时护筒由承包单位自行考虑是否采用长护筒施工,护筒费用包含在投标包干价内,且充盈系数较大,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调整。投标方应综合考虑;
2.3、工况
原料场整体地质条件差且复杂,部分区域分布有深厚淤泥,分两阶段进行地基处理:第一阶段为施工期地基处理,主要包括吹砂区采用强夯和强夯置换方法,吹淤区采用真空预压方法;第二阶段为运营期地基处理,主要采用堆载预压法(预计堆载时间约3年左右达到设计堆载高度14m)。目前,第一阶段地基处理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地基监测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的地基处理,即采取逐级加载堆料。
目前2个煤堆场和3个矿石料场已堆料,且大棚内两侧堆场呈现不规则和不对称性的堆载。一级加载堆料阶段,吹淤区堆料高度为3m,吹砂区堆料高度为5m。最终设计堆高为14米,其中1号煤场大棚位于料场最南面的海边,直接面对台风的影响。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4招标范围: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桩基分包专业工程。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6要求工期:60日历天(需配合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时间节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拥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或施工资格。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当投标人(或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或定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班组人员发生不符合其职业行为或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时,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给予更换。
3.4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5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一项同类类似项目工程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自2022年01月26日起至2021年01月3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标段分别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注明标段分开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邮件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与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gxjl666@126.com邮箱;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文件费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以公司名义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2月18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现场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十一冶二区安装工程公司大楼4楼会议室举行。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出席开标会议: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授权代理时提供);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携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致);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邮寄方式递交:①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十一冶二区安装工程公司,收件人:邢杨,联系电话:138*****205。②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邮寄包裹到达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jianlo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柳州市河西路28号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室 |
联系人:黄凤艳 | 联系人:李工 |
电话: 135*****283 | 电 话:****-******* |
电子邮件:gxjl666@126.com | |
招标代理公司: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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