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第三批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华电泉惠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批辅助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泉惠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福建华电泉惠能源有限公司第二批辅助设备招标(见下表)。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华电泉惠石化工业区一期热电配套供热锅炉项目。 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湄洲湾南岸泉州市惠安县斗尾深水港区,为福建华电泉惠石化工业区一期热电配套供热锅炉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2×30t/h级中温中压CFB锅炉。 3、建设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4、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3台(套)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两年以上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近5年来投运2年以上3台(套)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就以上第二批辅助设备及服务供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审查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无在华电集团系统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2、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第二批辅助设备及服务,这些第二批辅助设备及服务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2、公告时间:2014年7月5日至7月9日 3、索取标书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9日下午17时整止。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且是“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公告,将其中的附件:“投标申请”书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发往招标联系人的邮箱,招标联系人也将通过电子邮件把“招标文件”发往投标联系人的邮箱。 2、参与投标者需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见上表)。 3、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福建华电泉惠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7月14日上午9:00时整。 2、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即开标地点):福建省惠安县伟华国际酒店6层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泉惠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伟华国际酒店6层 邮政编码:362100 联系人:王智健 E-mail:********9@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福建华电泉惠石化工业区一期热电配套供热锅炉项目 第三批辅机设备投标申请书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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