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HBZD-202201FJ-003001001)招标...
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HBZD-202201FJ-003001001)招标...
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HBZD-202201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ZD-202201FJ-********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发[2020]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解放路298号(曾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设规模: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约3150平方米,4层框架结构。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检验检测中心大楼设置血清学检测实验室、食源性病原菌及肠道菌分离鉴定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地方病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食品、水质、涉水产品等微生物实验室、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检测室、PCR实验室(达到P2标准)、HIV初筛实验室以及实验用品库库、化学试剂库房等装修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随州市曾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实验室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内容:1.设计任务根据建设规模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50881-2013)以及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等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实验室及相关配套房间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等专业施工图纸;2.工程施工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标准、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以及本项目已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进行,还包括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等相关服务,以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3-07 合同估算价:115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实验室(含P2及以上)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或同时提供:①完成过单项类似实验室(含P2及以上)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②承接过单项类似实验室(含P2及以上)装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资料);①+②为一个有效项目业绩。(4)拟派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 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3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2年01月25日 | |||||||||||||||||||||||||||||||||||||||||
备注: |
招标
|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