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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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2-01-26阅读次数: 次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2021年,松江区机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2、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数据: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公文36件,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

行政许可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政府集中采购150份,涉及金额7.63182亿元。

公开内容:本局制发的公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等领域;

公开途径: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松江机关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处理机制,并固化操作机制。

2、办理情况:本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抓好源头认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持续推进内部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运营维护局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做好网站扩容升级,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有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严格落实发布审查。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建立并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本年度,共审核公文公开属性36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6件。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按保密办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决定是否公开。202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3、做好信息动态调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维护。

4、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做好信息的标准化上传,在信息上传方式、格式、信息发布时限、审核、保密审查上严格遵守操作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认真编制《区机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区门户网站、局工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并及时做好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更新维护,定期做好政务OA系统信息推送。主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截至2021年12月底,主动公开公文36条,按要求公示区机管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公布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开发建成“松江机关事务”微信号,包含后勤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

3、新闻发布情况:认真参与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本年度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在局活动室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二是通过区办公一、二中心主楼电子屏宣传政府信息,并为其他委办局发布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由局综合科承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每季度根据区府办通报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个人年终考评。

2、社会评议:第三方单位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培训指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1名主管,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

4、责任追究结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0

7.6318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新《条例》《规定》的学习领会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在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和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公文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的意识。二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加大公开力度,同时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办公用房管理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1份涉及办公用房管理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审核,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的批复信息:是否同意立项、立项的主体、批复金额、批复时间、具体工作要求等。

2、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份、微信公众号发布3份涉及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相关信息: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宣传等。

3、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3份涉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每轮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情况公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动态。

(二)创新工作情况

1、提升平台渠道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松江机关事务”政务属性。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后勤工作报告的图文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利用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落实专人查看待办理事项,做好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实现“按时办结”,力求办结率、满意率100%。

2、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松江机关事务近年来发布的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要通过上海松江、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区机管局在办公用房维修、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院内停车等方面,与机关干部等服务对象直接打交道。为推进政策决策过程公开,2021年,邀请相关利益第三方列席有关会议,年内共2次。

4、召开政府开放日活动。在2021年6-7月公共机构节能周期间,举办“绿色机管 活力后勤”开放日活动,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食堂餐饮节约等工作,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参与对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招募垃圾分类检查志愿者,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5、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相关链接:https://www.songjiang.gov.cn/zwgk/009005/********1/********/e191eb41-171e-45af-9218-db28d566317a.html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2021年,松江区机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2、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数据: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公文36件,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

行政许可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政府集中采购150份,涉及金额7.63182亿元。

公开内容:本局制发的公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等领域;

公开途径: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松江机关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处理机制,并固化操作机制。

2、办理情况:本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抓好源头认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持续推进内部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运营维护局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做好网站扩容升级,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有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严格落实发布审查。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建立并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本年度,共审核公文公开属性36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6件。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按保密办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决定是否公开。202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3、做好信息动态调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维护。

4、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做好信息的标准化上传,在信息上传方式、格式、信息发布时限、审核、保密审查上严格遵守操作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认真编制《区机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区门户网站、局工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并及时做好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更新维护,定期做好政务OA系统信息推送。主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截至2021年12月底,主动公开公文36条,按要求公示区机管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公布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开发建成“松江机关事务”微信号,包含后勤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

3、新闻发布情况:认真参与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本年度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在局活动室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二是通过区办公一、二中心主楼电子屏宣传政府信息,并为其他委办局发布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由局综合科承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每季度根据区府办通报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个人年终考评。

2、社会评议:第三方单位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培训指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1名主管,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

4、责任追究结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0

7.6318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新《条例》《规定》的学习领会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在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和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公文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的意识。二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加大公开力度,同时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办公用房管理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1份涉及办公用房管理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审核,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的批复信息:是否同意立项、立项的主体、批复金额、批复时间、具体工作要求等。

2、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份、微信公众号发布3份涉及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相关信息: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宣传等。

3、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3份涉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每轮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情况公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动态。

(二)创新工作情况

1、提升平台渠道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松江机关事务”政务属性。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后勤工作报告的图文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利用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落实专人查看待办理事项,做好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实现“按时办结”,力求办结率、满意率100%。

2、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松江机关事务近年来发布的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要通过上海松江、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区机管局在办公用房维修、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院内停车等方面,与机关干部等服务对象直接打交道。为推进政策决策过程公开,2021年,邀请相关利益第三方列席有关会议,年内共2次。

4、召开政府开放日活动。在2021年6-7月公共机构节能周期间,举办“绿色机管 活力后勤”开放日活动,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食堂餐饮节约等工作,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参与对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招募垃圾分类检查志愿者,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5、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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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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