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2021年,松江区机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2、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数据: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公文36件,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
行政许可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政府集中采购150份,涉及金额7.63182亿元。
公开内容:本局制发的公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等领域;
公开途径: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松江机关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处理机制,并固化操作机制。
2、办理情况:本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抓好源头认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持续推进内部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运营维护局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做好网站扩容升级,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有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严格落实发布审查。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建立并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本年度,共审核公文公开属性36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6件。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按保密办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决定是否公开。202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3、做好信息动态调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维护。
4、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做好信息的标准化上传,在信息上传方式、格式、信息发布时限、审核、保密审查上严格遵守操作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认真编制《区机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区门户网站、局工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并及时做好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更新维护,定期做好政务OA系统信息推送。主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截至2021年12月底,主动公开公文36条,按要求公示区机管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公布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开发建成“松江机关事务”微信号,包含后勤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
3、新闻发布情况:认真参与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本年度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在局活动室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二是通过区办公一、二中心主楼电子屏宣传政府信息,并为其他委办局发布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由局综合科承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每季度根据区府办通报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个人年终考评。
2、社会评议:第三方单位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培训指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1名主管,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
4、责任追究结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0 | 7.6318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新《条例》《规定》的学习领会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在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和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公文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的意识。二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加大公开力度,同时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办公用房管理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1份涉及办公用房管理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审核,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的批复信息:是否同意立项、立项的主体、批复金额、批复时间、具体工作要求等。
2、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份、微信公众号发布3份涉及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相关信息: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宣传等。
3、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3份涉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每轮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情况公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动态。
(二)创新工作情况
1、提升平台渠道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松江机关事务”政务属性。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后勤工作报告的图文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利用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落实专人查看待办理事项,做好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实现“按时办结”,力求办结率、满意率100%。
2、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松江机关事务近年来发布的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要通过上海松江、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区机管局在办公用房维修、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院内停车等方面,与机关干部等服务对象直接打交道。为推进政策决策过程公开,2021年,邀请相关利益第三方列席有关会议,年内共2次。
4、召开政府开放日活动。在2021年6-7月公共机构节能周期间,举办“绿色机管 活力后勤”开放日活动,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食堂餐饮节约等工作,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参与对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招募垃圾分类检查志愿者,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5、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相关链接:https://www.songjiang.gov.cn/zwgk/009005/********1/********/e191eb41-171e-45af-9218-db28d566317a.html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2021年,松江区机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2、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数据: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公文36件,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
行政许可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政府集中采购150份,涉及金额7.63182亿元。
公开内容:本局制发的公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信息;
重点领域公开: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等领域;
公开途径: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松江机关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申请处理机制,并固化操作机制。
2、办理情况:本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抓好源头认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持续推进内部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运营维护局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做好网站扩容升级,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有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严格落实发布审查。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建立并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本年度,共审核公文公开属性36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6件。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按保密办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对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决定是否公开。202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3、做好信息动态调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维护。
4、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做好信息的标准化上传,在信息上传方式、格式、信息发布时限、审核、保密审查上严格遵守操作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情况: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认真编制《区机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区门户网站、局工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并及时做好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更新维护,定期做好政务OA系统信息推送。主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截至2021年12月底,主动公开公文36条,按要求公示区机管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公布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开发建成“松江机关事务”微信号,包含后勤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信息公开。
3、新闻发布情况:认真参与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本年度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在局活动室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二是通过区办公一、二中心主楼电子屏宣传政府信息,并为其他委办局发布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由局综合科承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每季度根据区府办通报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个人年终考评。
2、社会评议:第三方单位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培训指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1名主管,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认真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
4、责任追究结果: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0 | 7.6318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新《条例》《规定》的学习领会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在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和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公文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的意识。二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加大公开力度,同时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办公用房管理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1份涉及办公用房管理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审核,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的批复信息:是否同意立项、立项的主体、批复金额、批复时间、具体工作要求等。
2、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份、微信公众号发布3份涉及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领域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相关信息: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宣传等。
3、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3份涉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领域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每轮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情况公示,对社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动态。
(二)创新工作情况
1、提升平台渠道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松江机关事务”政务属性。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加强对后勤工作报告的图文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利用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强化日常使用管理,落实专人查看待办理事项,做好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实现“按时办结”,力求办结率、满意率100%。
2、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松江机关事务近年来发布的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要通过上海松江、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区机管局在办公用房维修、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院内停车等方面,与机关干部等服务对象直接打交道。为推进政策决策过程公开,2021年,邀请相关利益第三方列席有关会议,年内共2次。
4、召开政府开放日活动。在2021年6-7月公共机构节能周期间,举办“绿色机管 活力后勤”开放日活动,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食堂餐饮节约等工作,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参与对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招募垃圾分类检查志愿者,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5、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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