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韦营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榆中县韦营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韦营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榆交发【2022】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榆中县韦营乡人民政府,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标准:项目位于韦营乡韦家营村,全长2.535km,由5条道路组成。全线采用《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km/h;全线路基宽2.5-3.5m,路面宽2.5-3m;路面结构层为16cm厚石灰稳定土基层+12cm厚红砖面层。
2.2建设地点:榆中县韦营乡韦家营村。
2.3建设内容:挖土方2049.9m3,废方运输1669.9m3,利用土方填筑380m3,现浇混凝土边沟19.5m3/150m;16cm厚石灰稳定土基层9335㎡,12cm厚红砖面层7407㎡,c25混凝土分隔带27.521m3,c25混凝土边缘带121.68m3,培路肩82.2m3。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04月 10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2 年 06月 09日。
2.5招标范围:榆中县韦营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6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
2.7投资金额:99.94万元。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四级及以上红砖路面工程;
3.3投标人近3年(2018-2020年或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 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5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连续在兰州市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 C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兰州市2020年度公路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 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 01 月 26 日—2022年 01 月 30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甘肃同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无号第2层001室(泓园小区一期)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取费证书副本,前述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4、投标人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6、单位介绍信;
4.3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02 月 20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无号第2层001室(泓园小区一期)。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因受疫情影响,开标期间,投标人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只需派一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兰人员))参加开标,携带资料除招标文件要求外,还需提供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韦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榆中县韦营乡
联系人:陈飞虎
联系电话:188*****12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文成路无号第2层001室(泓园小
区一期)
联系人:许承凯
联系电话:153*****769
2022年 01月 26日
标签: 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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