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招标公告
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2201A084D0005-AGB220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现需采购约3,000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终端设备(含采购人定制化内容),要求DTU终端设备采用工业级标准,支持标准e-sim、支持多路 VPN 功能,提供稳定的传输能力,同时还需提供传输链路监控功能,为项目故障排查提供数据支持等。本次仅采购设备,不含安装服务。由采购人各省市分公司自行负责安装,DTU设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安装。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2 家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 | 预估中选数量(台) |
1 | 第一名 | 60% | 1,800 |
2 | 第二名 | 40% | 1,200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单台设备最高限价为380元/台(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3,000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终端设备,不含安装服务。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各省市公司下单为准。
2.2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3交货地点: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产品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参选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证书。
3.7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至少具备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DTU或同类产品(RTU、工业路由器、串口服务器、物联网网关等)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的产品销售金额(不含集成服务及配套设备)应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含税)。
3.8参选人本次应答的DTU设备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入网检测。
3.9 参选人本次应答的DTU设备采用的通信模块应满足:①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②具备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应提供检测报告封面和检测报告首页,检测报告首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对应通信模块的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检验结论等内容)。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本项目应答的同一型号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应答。
3.1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分为综合评审、中选候选人公示、产品入网检测和中选四个阶段,(除产品入网检测项)综合评审排名前2(评审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的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对其应答的DTU产品进行入网检测,检测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供应商;检测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不足2家时,按照中选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如最终通过产品检测的中选候选人不足2家时,则由通过入网检测的1家提供100%份额;如通过入网检测的中选候选人不足1家,则重新采购。具体产品入网检测要求见附件一,检测时间另行通知。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 1 月 30 日。
5.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1.2.1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比选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8.参选人注册”。
5.1.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5.1.2.3 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1.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比选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发送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2年 2 月14日 15 时 00分。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参选人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递交应答文件。请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参选文件递交”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电子采购规则:
6.3.1参选人的电子版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3.2参选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参选人递交应答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应答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删除,参选人可重新上传电子应答文件。
6.3.3参选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至少在应答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将无法上传。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同意唱价结果并对应答文件开启和唱价过程无异议。
8.参选人注册
8.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1)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打开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www.bdebid.com/),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www.bdebid.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8.2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
(1)首次使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参选的参选人须获取CA证书,已持有比德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的参选人应确保CA证书有效。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参选。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
(2)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操作。CA申请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8.3平台操作咨询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中的文件;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10.联系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9.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编: \邮编: \
联 系 人: XXX联 系 人: 王紫薇 王有红 窦健
电话: \电话:18801072790 1565292549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angzw.zgtj@chinaccs.cn;wangyouhong.zgtj@chinaccs.cn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6232593799000087570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一、中国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DTU设备入网检测实施细则
1.总则
(1)本文件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入网检测。本文件规定了DTU产品质量检验的关键项目、检测要求、试验方法及评判标准等内容。
(2)本次入网检测的对象为中国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应答产品,DTU设备供应商(以下简称“参选人”)在其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对其应答的DTU设备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3)本次检测结果将作为采购人评判参选人应答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参选人一旦送样参与本次入网检测,即表示同意和接受本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
(4)本次检测费用不超过8,394.14元(含税),由参选人自行承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收取。
(5)本次检测的检测机构由采购人后续统一指定。
(6)请参选人根据本项目进度安排提前准备送检样品,初步预计2022年2月下旬样品应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具体检测安排采购人后续另行通知。
(7)一旦检测机构完成某一检测项目的测试内容并得到正式的检测结果后,不允许针对同一参选人样品的该检测项目进行重复检测。
2.送检要求
2.1 送检流程
(1)本次入网检测属于采购人确定最终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中选供应商的必要环节。
(2)采购人负责组织送检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联系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组织产品送检和入网检测结果的判定。
(3)参选人负责提供测试样品,并将样品送达采购人指定的测试场地。
2.2 ★送检样品
本次入网检测送检样品清单见表1。
送检类型 | 数量(台) | 备注 |
DTU | 2 | 1.每台样品需提供给操作说明及必要的安装调测配件; 2.参选人须提供DTU设备管理平台,并提供公网可访问的域名及IP; 3.参选人须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测试支持,并自备装有DTU访问或管理所需必要软件的笔记本电脑。 |
(1)本次送检样品应与采购人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的应答产品型号规格及要求一致,与中选后实际供货设备一致。
(2)送检样品由参选人自行进行包装,由参选人选择物流公司,由于运输产生的设备震动、受潮、受热、损坏等一切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3 送检时限
(1)请参选人于规定的时限(另行通知)之前将送检样品送达指定检测机构,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请尽早与检测机构进行沟通,由检测机构根据检测工作量及时限要求评估来决定是否接收后续样品。
(2)样品送达后,请及时联系检测机构办理检测手续并支付检测费用。
(3)因样品送检或检测费用支付等问题导致检测机构无法按时完成检测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3.★检测项目及判定标准
本次入网检测项目、分类及检测方法索引详见表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类 | 方法索引 | 备注 | |
1 | 环境适应性 | 高温工作 | B | 5.1.1 | |
2 | 冲击 | B | 5.1.2 | ||
3 | 振动 | B | 5.1.3 | ||
4 | 电磁兼容性 |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要求 | B | 5.2.1 | |
5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要求 | B | 5.2.2 | ||
6 |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要求 | B | 5.2.3 | 仅针对电源输入端口 | |
7 |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要求 | B | 5.2.4 | 仅针对通信天线端口 | |
8 | 电磁干扰(传导骚扰) | B | 5.2.5 | 仅针对电源输入端口 | |
9 | 电磁干扰(辐射骚扰) | B | 5.2.6 | ||
硬件要求 | 物理接口 | B | 5.3.1 | ||
10 | 电源及功耗 | B | 5.3.2 | ||
11 | 通信功能 | eSIM功能 | B | 5.4.1 | |
12 | VPN功能 | B | 5.4.2 | ||
13 | 监控管理功能 | 平台地址配置 | B | 5.5.1 | |
网络指标上报 | C | 5.5.2 | |||
设备信息上报 | C | 5.5.3 | |||
14 | 故障告警 | B | 5.5.4 | ||
15 | 网络诊断 | C | 5.5.5 | ||
16 | 断线自动重连 | B | 5.5.6 | ||
17 | 锁定驻留小区 | C | 5.5.7 | ||
18 | 远程参数配置 | B | 5.5.8 |
判定标准:任何1个B类指标或任何2个及以上C类指标不通过,即视为产品检测不合格。
4.★测试环境
除非另有规定,测试均在如下环境中进行:
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 0%~95%(非冷凝);
海拔高度:≤5000米。
5.★测试方法
5.1 环境适应性测试
5.1.1 高温工作
试验方法:按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中“试验Bd”的要求进行试验,产品无包装,通电加额定负载。试验温度为75℃±2℃,试验持续时间为8h。
判定标准:试验后,产品应能正常工作,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5.1.2 冲击
试验方法:按GB/T 2423.5-201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中“试验Ea”的要求进行试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为11ms,脉冲波形为半正弦后峰锯齿梯形。
判定标准:试验后,产品应能正常工作,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5.1.3 振动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0-201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中“试验Fc”的要求进行试验,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mm。
判定标准:试验后,检査外观结构,要求机壳不变形,机架平整,垂直度良好,面板间隙均匀,无掉漆、磕碰、划痕现象,无零部件松动、操作机械失灵、接插件松动等。
5.2 电磁兼容性
5.2.1 静电放电抗干扰要求(ESD)
试验方法:按GB/T 17626.2-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等级:接触放电3级(试验电压6kV),空气放电3级(试验电压8kV)。
判定标准:满足GB/T 17626.2-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试验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要求
试验方法:按GB/T 17626.3-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试验》要求进行试验,保护(设备)抵抗数字无线电话射频辐射的试验等级为3级。
判定标准:满足GB/T 17626.3-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3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要求(SURGE)
试验方法:应按GB/T 17626.5-201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试验》中的要求进行试验,测试波形采用1.2/50μs(8/20μs)混合波,正负极各5次。其中:
(1)对于电源端口,按试验等级4进行,即试验电平为2kV(线-线)、4kV(线-地)。
(2)对于天馈线及信号端口,按试验等级2进行,即0.5kV(线-线)、1kV(线-地)。
判定标准:满足GB/T 17626.5-201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4 射频场感应的传到骚扰抗扰度要求
试验方法:按GB/T 17626.6-2017《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等级3级。
判定标准:满足GB/T 17626.6-2017《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5 电磁干扰(传导骚扰)
试验方法:按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的测试 方法进行试验。
判定标准:电源端子传导骚扰限值、电信端口传导骚扰限值应满足A级设备水平。
5.2.6 电磁干扰(辐射骚扰)
试验方法:按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的测试 方法进行试验。
判定标准:电信端口辐射骚扰限值应满足A级设备水平。
5.3 硬件要求
5.3.1 物理接口
试验方法:目视检查DTU各物理接口类型及数量,并记录相关数据。
判定标准:
(1)10M/100M RJ45网口:LAN口≥1个,WAN口≥1个;
(2)串行数据接口:应至少1个RS485接口(PCB端子),宜配备1个RS232接口(DB9端子或PCB端子);
(3)采用内置或外置天线,采用外置天线时,应提供标准的SMA母头天线接口;
(4)SIM卡:支持插拔式SIM卡或嵌入式SIM卡。采用插拔式SIM卡时,应提供1个SIM/USIM卡接口;
(5)复位:应配备设备复位开关。
5.3.2 电源及功耗
试验方法:将DTU接入DC-48V电源,正常启动后,调整输入电压范围,观察DTU运行情况,关闭DTU电源1分钟后恢复供电,观察DTU是否能自启动并恢复正常功能。测量DTU主机功耗,并记录相关数值。反接电源输入,再次正常连接电源,检查DTU工作状态。
判定标准:
(1)DTU在DC-40V~-60V电压输入时运行正常,关闭电源后,再次恢复供电时,DTU可自启动并恢复正常功能。反接电源输入后,再次正常连接电源,DTU恢复正常功能;
(2)电源指示灯正常;
(3)DTU最大功耗≤6W。
5.4 通信网络功能
5.4.1 eSIM功能
试验方法:在eSIM管理平台分别进行移动、联通、电信4G码号下发后,进行手动切换网络的操作;设置成自动切换网络的模式,并通过修改参数的方式模拟网络质量变化验证DTU是否能实现自动切换。
判定标准:
(1)三家运营商的号码均能下发成功;
(2)手动切换网络后,DTU能正常工作;
(3)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中任一家的网络质量被模拟下降后,DTU能自动切换到其他运营商网络。
5.4.2 VPN功能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查看支持的VPN协议类型并记录,选择L2TP协议,添加1条或多条VPN连接(设置VPN服务器IP、用户名、密码等),依次选择其他支持的VPN协议,添加对应的VPN连接。完成以上配置后,同时激活至少3条VPN连接。
判定标准:
(1)至少应支持L2TP协议;
(2)可同时建立不少于3条可用的VPN隧道(至少1条基于L2TP,其他两条不限协议类型);
(3)可配置下联设备与VPN连接的映射关系,实现设备间隔离。
5.5 监控管理功能
5.5.1 平台地址配置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进行以下4种情况的测试:(1)仅正确设置设备管理平台IP;(2)仅正确配置设备管理平台域名;(3)同时正确配置设备管理平台的IP和域名;(4)同时配置设备管理平台的IP和域名,并分别模拟IP和域名设置错误。分别查看DTU设备能否正常连接平台。
判定标准:4种情况下,DTU均可正常连接设备管理平台。
5.5.2 网络指标上报
试验方法:DTU上电并联网正常工作,从设备管理平台查看网络指标上报情况。检查有无上报周期及规则配置界面,并通过该配置界面模拟设置上报周期和配置上报规则(是否上报、上报门限等),检查网络指标上报情况是否相应发生变化。通过相关工具及远程设备管理平台查询邻小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判定标准:
(1)应支持PLMN、信号强度RSRP、连接质量RSRQ、信号覆盖等级ECL、小区Cell ID、小区PCI、信噪比SNR等指标上报;
(2)上报周期及规则可配置,且配置生效后网络指标上报情况相应发生变化;
(3)支持通过本地及远程方式获取邻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邻小区Cell ID、小区PCI、信号强度RSRP、信噪比SNR等。
5.5.3 设备信息上报
试验方法:DTU上电并联网正常工作,从设备管理平台查看设备信息上报情况。通过设置合理的上报周期,在周期结束时,刷新页面查看设备运行状态信息是否更新。
判定标准:应支持入网注册时上报IMEI、IMSI等信息,应支持周期性上报设备及其状态信息(包括处理器利用率、内存利用率、运行时间、流量等),周期性上报的信息能正常更新。
5.5.4 故障告警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进行南北向接口数据传输异常、供电异常等自定义告警设置,并模拟触发告警,从设备管理平台上查看告警状态。
判定标准:
(1)在DTU上提供配置界面或工具,可进行3条及以上不同类型的自定义告警设置;
(2)告警条件触发时,可从设备管理平台查看告警状态。
5.5.5 网络诊断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利用Ping、Traceroute等网络故障排错常用工具,设置不低于3条的网络排障批处理命令,分别对下联设备和北向服务器链路情况进行诊断,分别模拟链路正常与异常情况,可远程手动执行或设置周期性执行时间。
判定标准:
(1)DTU设备可提供网络诊断命令设置的图形化界面;
(2)批处理命令执行后,可在平台查看诊断结果。
5.5.6 断线自动重连
试验方法:在DTU正常连接设备管理平台的情况下,模拟移动网络中断与网络恢复,查看DTU与平台连接情况。
判定标准:DTU与网络连接异常中断后,应能自动侦测网络状态,主动发起网络连接。连接建立后,自动请求接入设备管理平台。
5.5.7 锁定驻留小区
试验方法:通过DTU本地或远程管理界面,通过参数设置或命令,锁定特定非最优小区(可用非主服务小区进行模拟)。
判定标准:锁定特定小区成功后,在解除锁定之前,服务小区不变,解除锁定后,服务小区更新为最优小区。
5.5.8 远程参数配置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管理平台,进行远程参数配置。
判定标准:上电开机后可远程登录DTU设备管理平台进行VPN、站点编号等参数配置及数据更改并下发,生效后刷新页面,可显示更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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