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2022年通勤车租赁招标公告
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2022年通勤车租赁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2022年通勤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FYZB-2022-0119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2022年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为*******.00元/年(以实际发生为准,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货到现场的报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采购需求:2022年通勤车租赁,详见附件。
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即采购人视资金安排及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一年期或预算金额满,以先达到者为准)。采购人每年末进行考核,合格后则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并不再续签合同。
七、付款方式: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八、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服务车辆具体要求
1、供应商车辆数量,须具备9台新能源客车(49座及其以上)(5年以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车辆行车执照扫描件,并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驾驶员相关手续,提供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需具有接待经验,要求统一着装,带工牌服务,责任心强。活动用车前,须配合交通管理及相关部门进行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检查工作。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租车服务经验,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4、供应商提供的大型客车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达到汽车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标准。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证照齐全、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并按时进行机动车年度检审、环保检审,性能能够满足采购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供应商负责对第三者险、司乘坐位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供应商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坐位4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20万元以上。车辆不存在违法纪录、不存在交通事故及未了结纠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车辆所投保险单扫描件。
5、供应商所提供车辆须车况良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轮胎等齐全有效,符合机动车运行标准,车辆的随车应急工具齐备。车辆须经过安全部门审核,安全设施配备完整,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处于适用状态。车辆要有行车记录仪或GPS,便于随时提取影像资料。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车辆内外干净整洁,不得有破损、掉漆等现象。不得在车辆玻璃与车体粘贴各种标志、车辆告示牌及广告宣传标语等。其中:大中型客车为豪华型商务用车,玻璃为双层真空无霜玻璃,车内冷暖空调状态良好,具备话筒、能播放宣传片的车载电视。每日消毒。
7、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的用途要求提供车型,不得借故随意改变车型。
8、供应商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9、供应商须免费提供车上用水及纸巾,负责各种保险,油费,车辆停泊,路桥,违章罚款,司机工资伙食等费用。
10、供应商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应协助承租方及时处理,调配其它车辆。
11、防疫要求:车辆须每日消毒。
十、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9年-2021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对以上企业失信记录进行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02月07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 https://www.tabe.cn/),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进行网上报名。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须线上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一)。经采购人对主体资格与资信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次公开比选。
3、比选文件费用:500元,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比选文件费不予退还。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2022年0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02月07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汇款形式将比选文件费用汇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
账户名:黑龙江丰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动力支行
行 号:********5426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2月07日16时30分至2022年02月11日10时00分登录“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 https://www.tabe.cn/)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至交易平台。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三、声明
1、进入报价环节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比选公告、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比选公告、比选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
地址:绥满高速北100米处
联 系 人:葛伟勋
电话:153*****000
代理机构:黑龙江丰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熙郡印象商服4348号
联 系 人:袁海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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