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德库区配套设备设施完善项目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德库区配套设备设施完善项目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德库区配套设备设施完善项目之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本招标项目天德库区配套设备设施完善项目之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ZZGJ2022-G3-0005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天德路14号
建设规模: (1)在库区布置办公区域和库房生产区域所需的网络,保障生产信息化。(2)新建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叉车充电间,以满足装卸设备日常充电和维修需求。(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烟草行业相关安全规定,完善库区消防排烟系统。(4)根据烟草行业安全规范标准,在库区安装安防监控系统和智能门禁系统。(5)库房内增设除湿降温设备,满足库房存储条件达到辅料存储生产工艺要求。(6).配电桥架和电缆铺设。(7)库房装卸平台上安置配套升降月台和配置一台升降平台车。
合同估算价:87.78万元(不含税)。
设计工期要求:(1)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其它相关文件编制完成时间为招标人通过初步设计批复后且收到招标人编制需求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2)所有技术文件的补充、修改完成时间为收到招标人的要求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图、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与指导,配合项目施工、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中级职称(含)以上,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注:以上人员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3.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3.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3.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 月 27 日至 2022 年2 月 7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3.1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人民币大写:伍拾元整(¥50.00)。
5.3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zhongzi17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购买标书联系人:蒙颖,联系电话****-*******,传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2 月 24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开标室。
6.2提交方式
6.2.1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22 年 2 月 24 日8 时 00 分至 9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2.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如投标人因所在区域疫情封闭管理等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投标时,允许以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第6条款。以该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同时提交《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其他邮寄方式(平邮、货运物流)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快递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在 2022 年 2 月 24日上午9时00分前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签收时间为准)。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8.1本次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且收到中标服务商合法有效、数额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60天内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70%。
8.2工程竣工验收后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6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30%的设计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邮编:530022
联 系 人: 郭乃华
电话:****-*******
传真:****-*******
开 户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路支行
2022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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