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8号宣汉县人民医院外科医技大楼医用集成板和同质透心地板胶安装工程质疑回复宣政采监2022-5号
2021-128号宣汉县人民医院外科医技大楼医用集成板和同质透心地板胶安装工程质疑回复宣政采监2022-5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26 16:45
宣政采监〔2022〕5号
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四川东弘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2年1月24日
质疑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外科医技大楼医用集成板和同质透心地板胶安装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宣政采[2021]128号
一、质疑事项:
1、对磋商结果的得分情况质疑。
2、磋商文件挂网时间不达标。
3、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设置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二、核实情况:
1、该项目磋商过程中由于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并没有进入评分环节。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对磋商结果的得分有误不存在。
2、我中心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对“宣汉县人民医院外科医技大楼医用集成板和同质透心地板胶安装工程”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完成对该项目供应商的抽取;同时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至“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所以不存在贵公司质疑事项磋商文件挂网时间不达标。
3、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所以贵公司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已过质疑期;且贵公司已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该项目磋商活动。
三、质疑答复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答复如下:
质疑供应商四川东弘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宣汉县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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