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瑞康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阜宁瑞康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本招标项目阜宁瑞康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瑞康医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盐城市水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宁瑞康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阜宁县香港路88号;
3、 项目规模:造价约60万元。
4、质量标准:合 格。
5、服 务 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月。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招标内容为阜宁瑞康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门诊管理:门诊挂号系统、门急诊收费系统、门诊药房管理系统、门诊护士工作站、门诊医生工作站、门急诊病历系统;(2)住院管理:住院药房管理系统、住院信息管理系统、住院护士工作站、护理病历、住院医生工作站、住院电子病历;(3)临床医技:PACS管理系统、放射信息管理系统、超声信息管理系统、内镜信息管理系统、心电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检验系统、手麻管理系统;(4)管理服务:综合查询与分析系统;(5)临床辅助支持系统:病案室管理系统、院感管理、临床路径管理;(6)接口:包括医保接口、DRG(但不限于医保其他业务要求接口)、病案直报接口、省、市质控接口;(7)系统配置:系统配置工具等;(8)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以代理形式参与投标,不得借用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相关资质投标。投标人如有更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账转(汇)至阜宁瑞康医院有限公司帐户(收款单位:阜宁瑞康医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新区支行,帐号:********5560)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账或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将转账凭证或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2022年1月 26 日至2022年 2月13日18:00前(节假日不休)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水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阜宁瑞康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沈维真
联系电话: 180*****97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水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宋武臣
联系电话:138*****364
2022年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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