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招标公告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招标公告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4]130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就路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4-088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
三、项目内容:采购路灯一批《详见招标文件》。30天完成供货安装及交付使用。货物技术规格及安装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安装地点:分散安装在鹤峰县下坪乡等4个集镇、三路口村等4个村庄。
四、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含基坑等所有安装附属工程)、调试及售后服务。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和服务;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的合法企业,具有路灯及太阳能路灯生产、经营能力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副本原件备查;
4、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示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格式附后)及本人身份证;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30日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民政局办公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30 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十一、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合同款的50%,运行1年后支付合同款的4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不计息)。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现金)。
十三、其他事项:在开标时间前,投标人须将单臂路灯灯具1个、太阳能路灯1套(除灯杆、太阳能板外)样品送到开标地点,太阳能灯具要现场演示。
联系人: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县住建局 寇先生 133*****666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7月4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