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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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路交通标志牌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 衡行审投资管理【2021】9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国道106、省道040及衡水湖连接线等干线公路沿线交叉路口。建设规模:在高速公路出口通往衡水湖景区的道路沿线及景区的内部环湖路沿线增设16块旅游交通标志牌。2.1.2计划工期: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27 09:00至2022-02-07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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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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