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三-招标/资审公告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标段三-招标/资审公告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三

发布时间:2022-01-26 23:13信息来源:********&categoryNum=%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5%B7%A5%E7%A8%8B%E7%B1%BB%E6%8B%9B%E6%A0%87%E5%85%AC%E5%91%8A">原文链接地址

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以西发改生态[2020]77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西州天峻县

(2)规模:(一)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建立生态植物缓冲带,削减外源污染,修复区域6处,修复面积17.50h ㎡.(二)河滨自然湿地恢复工程:实施自然生态湿地修复,修复面积34.8h㎡.(三)河滨采砂坑修复工程:实施土地平整及覆土复绿工程,修复面积25. 5h ㎡.(四)自然驳岸修复工程:实施固土护坡及覆土复绿工程,修复面积14. 31h㎡。(五)河道阻水构筑物拆除:实施河道阻水构筑物拆除并覆土复绿工程,修复面积1200 ㎡,涉及到土石挖方量约2400m3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3
标段名称:大通河支流江仓曲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三
工期 :2022年5月1日-2022年11月1日
招标范围:一、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6#河滨缓冲带;二、自然湿地生态修复工程:10#湿地:三、自然驳岸修复工程:2#驳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948.13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4(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各标段所对应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1月27日0:00时至2022年01月3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7日 13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可容40人)(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河西街道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西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海西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卡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21层06/07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22年0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治理 修复工程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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