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灶港站物流配套项目工程铁路及物流园双翻翻车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二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东灶港站物流配套项目工程铁路及物流园双翻翻车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二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7: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灶港站物流配套项目(项目名称)
工程铁路及物流园双翻翻车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灶港站物流配套项目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22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铁路及物流园EPC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工期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门区包场镇,是东灶港物流配套工程,主要功能为向中天钢铁厂输送煤炭类、焦炭类货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卸车系统、输煤系统等生产设施和相关的生产辅助设计以及行政辅助设施。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80Mt/a,卸车系统采用一套折返式双车翻车机,卸车能力为18循环/h;输煤系统采用一套Φ600mm管带输送机,运输能力为2520t/h。
(二)招标范围:
(1)包括成套设备供货清单及随机备品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认真填写每部分的组成设备、材料及元器件等),翻车机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由供货厂家负责完成。
1)机械部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翻车机本体 | 1 | ||
⑴ | 翻车机构架 | 套 | 1 | |
⑵ | 压车、靠车装置 | 套 | 1 | |
⑶ | 振动装置 | 套 | 1 | |
⑷ | 导料装置 | 套 | 1 | |
⑸ | 传动装置 | 套 | 1 | |
⑹ | 液压装置 | 套 | 1 | |
2 | 重车调车机 | 1 | ||
⑴ | 重调车体 | 套 | 1 | 走道、拉杆、扶梯等 |
⑵ | 传动装置 | 套 | 1 | 含齿轮、齿条 |
⑶ | 行走轮装置 | 套 | 1 | |
⑷ | 导向轮装置 | 套 | 1 | |
⑸ | 调车臂 | 套 | 1 | |
⑹ | 速度与位置检测装置 | 套 | 1 | |
⑺ | 齿轨装置 | 套 | 1 | 含二次地脚螺栓 |
⑻ | 供电装置 | 套 | 1 | |
⑼ | 液压装置 | 套 | 1 | |
3 | 空车调车机 | 1 | ||
⑴ | 空调车体 | 套 | 1 | |
⑵ | 传动装置 | 套 | 1 | |
⑶ | 行走轮装置 | 套 | 1 | |
⑷ | 导向轮装置 | 套 | 1 | |
⑸ | 调车臂 | 套 | 1 | |
⑹ | 速度与位置检测装置 | 套 | 1 | |
⑺ | 齿轨装置 | 套 | 1 | 含二次地脚螺栓 |
⑻ | 供电装置 | 套 | 1 | |
4 | 迁车平台 | 1 | ||
⑴ | 车架 | 套 | 1 | |
⑵ | 行走装置 | 套 | 1 | |
⑶ | 传动装置 | 套 | 1 | 含齿轮、齿条 |
⑷ | 涨轮器 | 套 | 1 | |
⑸ | 定位装置 | 套 | 1 | |
⑹ | 液压装置 | 套 | 1 | |
⑺ | 供电装置 | 套 | 1 | |
5 | 夹轮器 | 套 | 1 | |
⑴ | 夹轮装置 | 套 | 1 | |
⑵ | 液压装置 | 套 | 1 | |
6 | 安全止挡器 | 套 | 2 | |
7 | 振动篦子 | 套 | 1 | |
8 | 钢轨、压板、垫板、螺栓等配件 | 套 | 1 | 含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平台走行轨道及夹轮器至止挡器(含止挡器轨道)之间的轨道 |
2)电气部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UPS电源、控制柜、动力柜、地面接线箱、可编程控制器PLC、调速装置、传感元件。 | 套 | 1 | |
(2) | 翻车机系统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相关信号电缆 | 套 | 1 | |
(3) | 保护装置,以及声光系统的元器件。 | 套 | 1 | |
(4) | 检测一次元件 | 套 | 1 | |
(5) | 微机及外围设备 | 套 | 1 | 带A4打印机HP1005 |
(6) |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 套 | 1 |
(2)电气接口
翻车机配套电控柜电源采用送电制,翻车机配套配电柜至翻车机系统设备电缆由投标方提供,动力电缆采用ZR-YJV和ZR-BPYJVP1(变频回路用),控制电缆采用ZR-KVVP-500和ZR-DJYPVP-500(模拟量信号和变频器回路用),路由由招标方负责,具体路由见附图。请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翻车机系统负荷计算书。
(3)除尘系统
干雾除尘系统不在本翻车机招标范围内,由招标方另行单独招标。翻车机控制系统需预留干雾除尘系统控制模块,可实现翻车机系统与干雾抑尘装置的联动作业。
(三)工期要求(开工日期:暂定2022年3月1日)
(1)优化设计图纸:仅限于方便生产、制作、安装、调试、运营,不得对招标范围内设备技术规格书参数进行本质性改变,须在中标后10日历天完成,且优化后的设计图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通过;
(2)设备到场:2022年6月20日前所有设备到场;
(3)设备的安装、调试、安全检测、验收: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4)配合买方做好各阶段的联调联试工作,确保项目最后能整体成功运作,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承揽过翻车机安装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揽过双翻及以上翻车机的供货业绩1个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其中200元为系统收取),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www.jscd.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湾示范区南通洋吕铁路建设现场指挥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58号恒隆国际B座1412
邮政编码:226000
联 系 人:顾丽 吴小松
Email:********9@qq.com
8、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09:30。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类似业绩、拟派人员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6”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6”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予以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除外),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投标报表》“表1~表16”中,表2、表6、表7内容可填写“无”或按空表提交。
8.5特别提醒:
(1)本项目所有信息数据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为准,系统备案信息无法显示的信息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将真实、有效的补充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附件清单”模块。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受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模块限制,本项目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拟派人员相关信息可选择相近专业及相近内容进行录入,并将所有扫描件上传至“附件清单”模块。
(4)投标人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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