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八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六标段)的公告

关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八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六标段)的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八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八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燕城环保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八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北至纬九路,东南至经十路,西至经路,东至经十路。

2.2标段划分:本标段为第六标段。

2.3标段编号:320723-ZHJY-********-1。

2.4 拆除规模:约131700.45平方米(共20家企业,按征收协议分批进行拆迁)。

2.5 控制价:*******.00元(人民币),报价低于控制价和分项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投标人(分项控制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各待拆企业的分项控制价)。

2.6招标范围:被收购房屋拆除工作 (不含地基基础、室内外地坪及企业围墙)。建筑物之外的其他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包括花坛、水池、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树木等均不在收购范围内,如需要进行拆除或移栽,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为准。拆除后应做到场地平整,清理至拆除部分室内外地坪面标高位置,场地内清理干净,不得留有任何垃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①投标人2018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建筑工程或厂房的拆除、拆迁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7.5万平方米提供有效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指标,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有效证明

t自2020年1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t自2021年1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t自2021年10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x自///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5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 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b.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 号、【2011】13 号、【2012】14 号、【2016】7 号、【2017】6 号、【2018】4 号、【2019】3 号、【2020】2号、【2021】5 号;连清办【2010】4 号、【2011】9 号、【2013】6 号、【2014】4 号、【2014】16 号、【2015】 6 号、【2015】9 号、【2015】15 号文、【2017】5 号、【2020】3号、【2021】3号)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 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d.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e.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f.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g.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h.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02151500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0;张工185*****641】。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02151500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且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2018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建筑工程或厂房的拆除、拆迁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5万平方米(提供有效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指标,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有效证明)。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所有投标资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高价法。

8. 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市燕城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地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人:付帅 联 系 人:唐工

电话:153*****102电话:180*****313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8、“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787

周梦雪152*****303

魏 飞182*****191

电话

公司客服: ********66

客服电话:********10

办公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568

刘书丹

186*****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880

朱家旺

189*****238

张海南

185*****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国泰新点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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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项目 地块 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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