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灯招标公告
莲花灯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莲花灯设备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设备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景区管理处莲花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4-401
3、采购内容:莲花灯
4、供应商资质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6)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商或法定代理商,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书、生产、制造及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 能提供针对本项目厂商的业绩(近三年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5、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内容仅限于购买标书。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4年7月29日9:3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4年7月29日9:30时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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