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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上迳镇机关内勤和执法协勤服务采购项目

福清市上迳镇机关内勤和执法协勤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XL[GK]*******的福清市上迳镇机关内勤和执法协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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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为做好上迳镇后勤保障及社会治安稳定性,本项目拟配备机关内勤人员25人、执法协勤人员18人的队伍,由上迳镇统一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聘请43人,其中机关内勤人员25人(包括通讯员1名、司机2名、打字员1名、保安员3名、后勤人员18人)、执法协勤人员18人。具体人员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如需增减员工,薪资按实际人数发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年)(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5cm。 (4)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叁万陆仟贰佰肆拾捌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镇隐元路3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1机关内勤人员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通讯员服务要求 (1)负责政府领导办公室的清洁、整理工作; (2)负责政府领导文件、资料的收集、报送、反馈工作; (3)负责分发文件、通知、报刊杂志等资料,负责到收发室领取杂志; (4)负责各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5)接听电话,下发会议通知,传达领导工作安排。 2.1.2司机岗位服务要求 (1)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3)出车准时,随叫随到,在单独行车时,负责车上物品的安全; (4)承担领导出差、开会、办理机关有关公务的接送服务任务; (5)坚持服务第一,做到领导满意; (6)坚持安全检查制度,作好车辆检查和保养,不开病车,经常保持车库的清洁卫生,保持车况车貌良好,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7)坚持节约用油、修旧利废,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领新; (8)坚持车辆入库制度,未经批准车辆夜晚不能停放在车库之外;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1.3打字员服务要求 (1)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要随意泄露机密; (2)文件编辑、处理、复印; (3)打印的文件要美观、大方、差错少,要细心有耐心; (4)复印机及其配件的保管、养护等; (5)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务等; (6)注意节约纸张及其它文印用品,爱护打印设备,并按规定维修保养。 2.1.4保安员岗位服务要求 (1)确保派遣的保安人员按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 (2)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 (4)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5)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协助予以处理。 2.1.5河长办服务要求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3)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 (4)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5)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6)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2.1.6土地所服务要求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国土管理的规定,在上级国土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管理工作; (2)协助上级做好本区域内土地征用,做好单位和个人用地手续审查呈批的具体业务; (3)统一管理本辖区地籍,负责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变更登记的调查、审核、呈批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籍测量工作; (4)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实施。开展日常土地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做好建设用地的核查工作;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协商及土地信访工作; (6)负责国土管理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政策法规。 2.1.7调解办服务要求 (1)协助民警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理意见; (3)及时向村委会和警务室(站)民警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纠纷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4)协助民警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5)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协助民警劝导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 (6)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2.1.8便民中心服务要求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 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 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2.1.9路长办服务要求 (1)建立一路一工作专班,协调部门履职; (2)定期检查责任路段,及时收集上报信息; (3)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4)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劝阻交通违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农村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1.10安全生产口服务要求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各单位切实执行; (3)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监督执行; (8)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馈工作。 2.1.11美村办环保站服务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及时与基层环保信息员进行联系,负责拟定全镇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 (3)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4)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5)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6)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2.1.12渣土办服务要求 (1)负责做好工程渣土准运证许可审批及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登记审核工作,对工程渣土运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无证运输、撒漏渣土污染路面等行为,组织开展非法渣土处置场地清理整治; (2)督促建设单位把渣土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并签订运输安全责任书;审核建设、施工单位渣土清运、处置合同;督促建筑工地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做到净车出场; (3)负责落实收储土地整理期间渣土清运、处置的管理,防止随意承包或委托无渣土准运证的企业或个人清运、处置,督促清运单位依法依规清运处置负责对占用基本农田或在储备土地上随意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4)对没有正常原因没有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公司渣土车,将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2.2执法协勤人员服务要求 (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上迳镇人民政府进行安全防范工作,配合上迳镇人民政府的勤务工作,负责区域内的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2)执法协勤人员服从上迳镇人民政府的指挥、调配,遵守上迳镇人民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上迳镇人民政府制定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服务; (3)派遣的执法协勤人员在执勤时,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上迳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4)执法协勤人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5)中标人负责对执法协勤人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执法协勤人员应及时的更换和调整; (6)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中标人积极协助上迳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7)执法协勤人员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工作范围防范安全隐患; (8)派遣的执法协勤人员由辖区所在地行政派出所负责制定具体巡逻方案,统一指挥、调度开展日常防控,重点针对集镇路段、敏感部位和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治安复杂区域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9)如遇敏感时期重大维稳、重大活动安保、抢险救灾等突发任务,采购人做临时任务变更调整,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执法安保任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人派驻驻场管理人员要求 3.1中标人驻场领班人员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任何更换驻场领班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3.2如采购人要求更换驻场领班人员,中标人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3.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派遣的人员必须是与中标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中标人工作人员; (2)加强对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3)保持所指派的人员的稳定 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人员,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4)采购人经考核认为中标人派出的人员不称职,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 (5)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案例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备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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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中标人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1.1-2023.12.31。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6.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6.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金额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为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乙方: 福建省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上迳镇隐元路3号住所: 福清市石竹街道龙塘村福岚小区666号
单位负责人: 翁昭康单位负责人: 林宏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黄新
联系方法: 188*****867
联系方法: 137*****2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账号: 账号: ****************8344

签订地点: 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7日

标签: 协勤服务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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