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采购
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采购
沈阳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及延伸线工程(以下简称“沈阳地铁一号线工程”)项下所需的防灾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1.招标编号:0614SY070198
2.招标项目内容:
本合同为总承包工程,即沈阳地铁一号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的交钥匙工程。合同内容包括:防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联络、设计、采购、制造、工厂检验和测试及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清关、雇用外贸代理、交货、装卸、仓储、保管、安装、培训、测试、试验、调试、综合联调、开通、验收、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试运营以及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和维修维护工具等的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以及上述过程中的协调、质量保证期、系统寿命周期内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详细内容请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为: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消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招标人不接受满足本款要求的公司的在外地的分公司的投标;0
3.3 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4 近三年内(2004年—2006年)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工程中有防灾报警系统工程的安装经验及业绩,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投标人须随其投标文件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等相关说明文件加以证明;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同时施工8站以上的能力及人员;
3.6 投标人应具有先进的工装测试、筛选等设备,以保证安装施工的质量;
3.7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7年8月27日起至2007年9月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4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招标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如有必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召开标前会议,届时请投标人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10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80(捌拾)万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7.定于2007年10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邢云云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04室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张芳、张晓龙
电 话:024-********
传 真:024-********
电子信箱:jdzbgs@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
帐 号:***************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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