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藏羊产业项目(一期)包二(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共和县藏羊产业项目(一期)包二(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共和县藏羊产业项目(一期)包二 (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15层115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诺咨竞磋(货物)2021-015-2
项目名称:共和县藏羊产业项目(一期)包二 (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8700
最高限价(元):398700.00
标项名称:共和县藏羊产业项目(一期)包二 (第三次)
预算金额(元):398700
简要规格描述:购买预混料搅拌机1台,电动撒料车1辆,圆桶破碎机1台,铲车1辆,饲料粉碎机1台,微型农用车1辆,装载机1辆。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6、其他资质条件:
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15层11526室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诺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15层1152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诺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15层1152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民族路 7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诺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15层1152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青海诺咨竞磋(货物)2021-015-2 包二(第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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