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预检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交通部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招标代理”)现就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预检系统工程内容有:兴和、集宁、丰镇、卓资山、榆林、萨拉齐、耳字壕共七个超限超载检测站高速预检系统、视频监视及车牌识别系统、光电缆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3、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14日工作时间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提交人民币20万元现金的投标担保。

  5、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6、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7年10月9日8:30~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当面递交至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07年10月9日10:00时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熊焕臣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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