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安全评价服务安全评价

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安全评价服务安全评价

[省本级]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安全评价服务安全评价

[2022-01-27]

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安全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工作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峡江县境内。

2.2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5万元。

2.3 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安全评价初步成果,4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5个月内获得鉴定审定部门的批复。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首次安全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2.收集有关资料,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开展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3.按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包括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安全监测资料分析、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能力复核、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大坝工程安全综合评价等内容);

4.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5.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评价、大坝渗流安全评价、输泄水建筑物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内容);

6.协助招标人获得鉴定审定部门的批复。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规范。(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完成该技术服务项目,采取通过专家鉴定会评审和获得鉴定审定部门批复的方式进行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是水利部《关于公布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的通知》(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可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性评价任务的单位,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水利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江西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

地 址:峡江县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2022年01月27日

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特别事项:

1.因本项目为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人只能授权派一名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为不影响各投标单位投标,请投标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赣通码(或省际之间互任的健康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特别注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赣返赣及境外入赣人员请遵照新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做好防控,委托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入场(出示授权委托书)。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所在地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现场体温测量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 是 ,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 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若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2、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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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评价 评价服务 大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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