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复苏型救护车、普通型救护车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复苏型救护车、普通型救护车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委托,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039N/第四包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4 复苏型救护车 2辆

  普通型救护车 14辆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价格: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6室

  五、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 遵守国家和本次招标设备最终使用地点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 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4) 投标人应为专业救护车改装厂,如果该改装厂不能直接投标的,可以书面授权唯一一家代理人进行本项目投标;

  5) 车载理疗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需要)、其他相关必须证明的文件;

  6) 投标救护车必须具备:改装厂应是专业救护车改装厂、必须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救护车医疗台柜材料燃烧速度检验报告(如需要)、车用抢救医疗台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需要);

  7) 投标救护车必须是国家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具有3C标志。且为专用车制造商原厂制造,不含挂靠、合作、联营等国家严格禁止的非法改装产品;

  8) 投标救护车尾气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的法规规定,车型符合招标人车辆使用所在地环保局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车型的注册手续。(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9) 投标人必须提供性能测试报告、检验记录。投标救护车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0认证。投标救护车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厂应有连续5年以上(含)设计、生产复苏型、普通型救护车及辅助设备的历史;

  10) 两年供货业绩在50台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开标时间:2007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会议室114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丁凤英 张博 联系电话:***-******** ***-********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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