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视频AI算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视频AI算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视频AI算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国铁塔视频AI算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二次)、XHTC-FW-2021-2255(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中国铁塔视频AI算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1.2 本次招标类型、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周期、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类型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服务

中国铁塔视频AI算法技术支持服务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中标单位数量:1家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4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并提供1个从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项目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和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1)同类项目业绩指:基于视频分析的人工智能算法应用/人工智能算法技术支持/人工智能算法科技创新相关案例业绩。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3)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大于等于合同金额的5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18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

(4)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应与合同发票数量及编码一致。

(5)在合同名称或合同清单明细或合同内容中包含“基于视频分析的算法应用项目、算法技术支持项目、算法科技创新项目”有关内容为有效案例,合同未体现关键字须提供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或验收证明说明交付内容为视频分析人工智能算法相关,否则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6)框架协议下一个项目订单或委托单视为一个有效项目。

(7)不包含投标人之间、代理商、子公司的业绩。

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

(4)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

(5)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128930分至202221116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登录: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

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CA办理

①申请供应商注册,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www.bdebid.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②首次应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投标人须获取CA证书,已持有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有效。CA证书办理不影响招标文件的获取,但影响投标文件的递交,因此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投标。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的使用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2.2招标文件申领及招标文件标书款缴纳: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注册申领”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进行报名操作,再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支付并下载文件”-选择线下支付。

4.2.3线下支付成功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再次进入支付页面,选择“下载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线下支付缴纳标书款账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号:****************81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32830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电子采购规则:

(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温馨提示:使用比德平台采用IE浏览器登录。为更快响应及解决平台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请按以下列举联系方式分类进行咨询: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66(工作日8:30-17:00);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中的文件。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线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电子采购规则:

5.4.1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3 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 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9号院中国铁塔产业园 西金大厦8层810

邮 编:100195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陈女士联 系 人:白彩云、黄延召

电 话:/ 电 话:137*****851133*****775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uangyanzhao@xhtc.com.cn

网 址:/网 址:www.xhtc.com.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2127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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