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1301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监理[2022]0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社会)〔2020〕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急救中心 ,建设资金为 1365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365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65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急救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3650平方米,该项目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主要设置急救中心分部、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和培训中心。同步实施相关室外工程,总投资额1365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拟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南至绥江道、西至梅江西路、北至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新建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最高高度:35米,最高层数:3层,最大单跨跨度:30米,最大基坑深度:5.5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58.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2年06月01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2年04月30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 “ 在施工程 ” 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至 2022年02月08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8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新楼B区313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急救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尚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15号
邮政编码:300011联系人:李春喆电话:185*****334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邮政编码:300074联系人:王永昌电话:138*****702
传  真:***-********
日期:2022年01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急救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春喆
电话:185*****334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15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受理负责人:杨涛、花少奎、周庆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急救中心 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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