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服务类(二次)招标公告

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服务类(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泉州市艺术馆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1月28日11: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5日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开标厅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181*****168
采购单位泉州市艺术馆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霞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老师,151*****001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黄,****-********/181*****168
附件:
附件1*******A2C1E2B934FF25AE9" target="_blank">报名表--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docx
附件2****************"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doc
项目概况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天亚泉招2021-112

项目名称: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项)

300000

本项目不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根据原合同到期时间及招标人的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12个月)。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未办理交接手续之前,中标人不得擅自停止运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包:1),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方式:现场或邮购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艺术馆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进行线下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天亚泉招2021-11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包:1),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至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投标截止

8.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2022年2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同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密封,如投标文件在递交时出现遗失、破损情况,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2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开标厅。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泉州市艺术馆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霞新村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方法:151*****001

12、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181*****168,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项)

300000

本项目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艺术馆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霞新村

联系方式:曾老师,1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联系方式:小黄,****-********/18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81*****1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推广 采购服务 艺术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