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及用户供电工程施工及设备招标
沈阳市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及用户供电工程施工及设备招标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人名称: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伊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配套费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弘景花园、艳粉新城、四季嘉园、青春嘉园、阳光尚城二期、万科城二期一区、工人村二期、和谐大厦等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和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二号线87#-89#)、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一号线:云--沈区间)64#、65#、东北育才学校、弘景花园自维变电所工程、沈阳喜来喜阳光俱乐部有限公司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等
参加本次设备投标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专业部委推荐目录中所列企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专业技术、材料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有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并且同类型产品在辽宁地区电网至少已投入运行三年以上;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参加本次施工投标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专业技术、材料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有良好的施工业绩,无不良施工记录;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具有国家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如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5日内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4日9:30~2007年11月18日15:30
(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94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关慧敏***-********传真***-********
关于本项目的招投标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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