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尾法庭旧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港尾法庭旧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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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栏目:
工程信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7-8 17:25:24

港尾法庭旧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2013]2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石埠路口西侧;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原有办公用楼进行修缮及扩建审判法庭和调解室面积28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省外企业执行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其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如下: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至少1人,房屋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质检员至少1人;机管员至少1人;试验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7月21日北京时间15:30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2.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21日15时3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紫崴路
电话:137*****368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蔡小姐、张先生
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翁志刚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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