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大楼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医院门诊大楼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石门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门诊大楼维修改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石门县中医医院门诊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1.1 该工程位于石门县中医院院内,为石门县中医院门诊大楼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一层新做CT室、改造磁共振屏蔽室,二层改造为注射室、二楼门诊部每个房间新修水池及电气安装,九楼改造地面与前面,八楼会议室、大厅、办公室天棚吊顶,九楼改造血液净化室等项目(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清单另册)。
1.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1.3质量标准:国务院令第279号履行保修承诺规定,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SM2014-J-155;
委托代理编号:TRZB-1479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417952.00元整;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5.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5.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2.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5.2.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谈判申请人单位一致);同时依法取得与谈判申请人单位一致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5.2.4 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和相关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5.2.5 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为其依法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6.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1日,每日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三楼;
6.3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凭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携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单位提供);③缴纳社会保险资料(以上资格文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贰套装订成册)等资格证明文件,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购买谈判文件,概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报名;
6.4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00 元,其它资料100.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即谈判)时间、递交(即谈判)地点与谈判相关规定: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即谈判时间):2014年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即谈判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担保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4 供应商及其授权代表必须自始至终参加现场谈判会议,否则,视为放弃谈判。
8、谈判响应保证金:
8.1 本项目谈判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100.00元;谈判响应由供应商账户于2014年7月13日17:00时之前汇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2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结算中心);
账 号:8807 1820 0098 7167 1012 。
8.3 其它要求:
8.3.1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投标人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8.3.2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也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谈判参与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石门县中医医院
地 址:石门县楚江镇澧阳中路035号
电 话:****-*******
联系人:林主任
1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石门县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四楼
电 话:****-*******
联系人:张先生 郑女士
11.3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
施工企业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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