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财务管理系统优化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财务管理系统优化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财务管理系统优化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财务管理系统优化项目已于202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7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进行了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现对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编号:MSGL-ZB-*******

二、采购预算金额:约498.87万元;

三、采购内容:在全面承接现有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金融科技技术,建设一个集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于一体,可灵活配置,兼具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功能的财务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开标前 10 日内信息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财务管理系统优化项目是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系统优化,需保证原系统无缝对接、自主兼容、数据交换共享、保持功能的一致性和技术服务的延续性,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供应商名称: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

6.1获取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1月2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6.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时间:2022年01月30日09时30分。

7.2响应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36号

邮编:730000

联 系 人:金天江

电话:0931—*******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邮编:730010

联 系 人:李雅琪 王经理

电话:187*****220 189*****785

邮箱:********8@qq.com">********8@qq.com

九、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或单一来源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单一来源文件之日或单一来源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或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单一来源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无效投标登记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022年01月28日

标签: 农村信用社 管理系统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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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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